沐風葉 作品

第4章 金大元(第2頁)

 車隊到跟前,朱威收起弓,馬車上的人忽然發現了什麼,下令馬車停下,然後又慢慢的拐彎回來,剛好攔在朱威等人的前面。布簾掀開,一個胖墩墩的商人,從馬車上下來。

 無論是在煥土堡,還是在蕩寇城,都沒有私人的馬車。馬已經是奢侈之物,更不用說馬車了,製作馬車的費用還是太高了,一般的大戶人家,也是養不起的。

 整個寧夏鎮,喜歡坐馬車的,只有一種人,那就是山西來的商人,也就是所謂的晉商。晉商是最先進入寧夏鎮的,在這裡擁有非常雄厚的基礎。寧夏鎮的各行各業,都離不開晉商的影子。糧食、粗鹽、毛皮等大宗商品,基本上都被晉商壟斷了。

 這個從馬車下來的,名字叫做金大元,的確是在寧夏做生意的晉商。他的年紀不大,只有三十來歲。他是山西晉城金家派駐在寧夏鎮的掌櫃,專門負責收購寧夏鎮各地的皮貨,說是收寧夏的皮貨,可是皮貨大頭還是在韃靼,至於他們拿什麼與韃靼交換,只有天知道。

 金大元在馬車裡面,無意中瞅到麋鹿的角,麋鹿的角太過顯眼了,可是為了保證麋鹿完整,朱威等人不敢傷其分毫。

 金大元繞著麋鹿與朱威等人轉了一圈,直截了當的說道:“150兩,賣不賣?”

 要是在平時,金大元是不會這樣開價的。晉商的摳門,那是出了名的,可是今日脫離後方大車隊,如此緊張的趕回來是因為寧夏守備陳華的爹七十大壽,陳華是寧夏除了慶王,還有總兵與中官太監之外最有權利的人之一了,金家在寧夏能站穩腳跟,並且與關外通商,自然要依靠這些官員。

 金大元本身想著在大漠中尋求些天材地寶送與陳華,可是韃靼這群粗人,哪裡懂得這些,多好的天材地寶到他們手中也早都廢了。而今天剛好碰到朱威等人,這麋鹿在遼東自然不稀奇,可是在寧夏可還算一個稀罕物。

 鹿茸、鹿肉、鹿血之類的,金大元不稀罕。他最稀罕的,就是這頭麋鹿的皮。這等上好的麋鹿,要是給有經驗的工匠,起碼可以做出十雙左右的鹿皮靴子來。這可是達官貴人最喜歡的東西,陳華是武將也擅長弓馬,這鹿皮還能做弓套箭桶,若是送過去必定會得到他的賞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