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8章(第2頁)

 “還有第七條,借款合同期限既訂明四十年,則每年應還本項,便以金錢37、5萬元為度。如每年制鐵所收運噸數價值僅敷還息,則先盡還息,是年應還本項,便遲至下一年歸還。又如制鐵所收運礦石價值,除抵還借款利息外,尚有多餘,大冶礦局即將此多餘之數,盡數抵還本項,利隨本減。倘本項逐漸減少,計算不到四十年便可還清,則大冶礦局暫停數年還本,以符合四十年期限,此暫停還本數年內,礦價抵息外,多餘之數,制鐵所付交現款!”

 “這意思就是不能提前還款,如果有能力還款的話,那就暫停還款,讓本金產生利息以後慢慢再還,要讓鐵礦石源源不斷運往日本!”

 葉長青聽完後壓抑著心中的怒火,這得是多麼愚蠢的人才會跟日本人簽訂如此愚蠢的合同啊!

 如果簽訂這樣合同的人不是愚蠢,那真的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出賣國家的利益!

 葉長青深吸一口氣說道:“按我說的做,從現在起,終止合同,漢冶萍公司暫停向供應日本的礦石和生鐵!短時間之內,他們可能不會察覺什麼問題,畢竟礦石運輸需要時間和過程,如果他們派人過來詢問情況,你們就找理由敷衍他們,如果實在敷衍不了,就拿合同說事,不是說四十年還清嗎?我們就等到四十年的時候再一次性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