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欺辱(第2頁)

 二十分鐘後,林綺又回到了大叔家的小院。

 “丫頭,這次給叔叔送了什麼好東西?”大叔的眼睛直勾勾盯著林綺的揹簍。

 “燻肉,野豬。”林綺本不想賣的,可她還缺布口袋,缺各種票。

 大叔一聽有肉,眼睛放光,“有多少,叔都買了,價錢一定讓你滿意。”

 從大叔家出來,林綺的揹簍裡多了三個布口袋,口袋裡多了五張布票,兩張工業卷,和六塊錢。

 上一次來鎮上,她沒錢沒票,也沒在鎮上逛。這次不一樣,她把錢和票都帶來了。

 她第一個要去的地方便是供銷社。

 鎮上的供銷社沒有縣裡的大,但也不小,兩層,每一層有一百個平方。

 這是林綺來到這個世界之後,第一次逛供銷社。

 林綺身上的衣服洗得發白,破了幾個洞也沒縫補,露出雪白的肌膚。

 一看就窮。

 但是好看得過分!

 整個人瘦瘦小小的,一雙眼睛澄澈,粉白分明,不見一絲雜質,像極了初生的嬰兒。

 一向趾高氣昂,尖酸刻薄的售貨員,張了張嘴,本想諷刺兩句,又把到嘴的話咽回去。

 算了,只要她不把商品摸髒了,她想看就看吧。

 林綺打算給自己買兩件內穿的衣服,再買兩雙鞋子。

 每天在山裡跑,費鞋。

 衣服好買,但是鞋子——

 林綺一眼就看中了櫃子裡的皮鞋,可看了價格,她又默默移開了視線,太貴!

 “我要買雙解放鞋。”

 一個響亮的聲音從旁邊傳來。

 林綺扭頭,看到一個少年正指著那軍綠色的帆布橡膠底鞋子。

 “這個鞋子好,帆布比面布結實,橡膠底也耐操,不容易爛底。”同行的人道。

 林綺挑眉,她知道買什麼了。

 安良公社放假,來鎮上的人不少。林綺來回都挑著糧食地走,她如今走路速度已經和正常人差不多,但她不想讓別人知道,只能避開。

 林綺回到安良大隊,她沒回知青點,徑直去了山上。

 此時,在林綺平日裡割豬草的地方,一幫少年正圍成一個圓圈,這些少年或是起鬨,或是叫囂,或是謾罵,好不熱鬧。

 而在圓圈正中心的不是別人,正是徐鶴霄。

 “徐鶴霄,把你手裡的拐棗交出來。”羅達站在一塊石頭上,居高臨下,俯視徐鶴霄。

 “這是我找到的,憑什麼交給你!”徐鶴霄緊緊抓著手裡的籃子,比尋常人更黑的眸子直視羅達,氣勢一點都不輸對方。

 “憑什麼?”羅達譏笑,“憑你是黑五類!壞分子!你不配吃這滿山的野果!”

 “就是,這座山,這些野果都是我們的,不是你這個黑五類,壞分子的。”

 “他今天不是放牛麼,怎麼還去摘野果了,這不是怠工麼,我要向大隊長舉報他!”

 “對舉報他,他就不該留在安良大隊,他該被送去改造!”

 “他爺爺也去改造,他們血液裡就是髒的,不能玷汙了我們安良大隊的土地!”

 “........”

 一群少年你一言我一句,嘴裡的話一句比一句難聽。

 徐鶴霄不是第一次聽這些話,從前還不覺得有什麼,可此刻再聽他們要把自己和爺爺趕出安良大隊時,他有些慌了。

 他的腦海裡閃過了一張平靜,精緻的臉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