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公平合理

    楊梅鎮虎跳峽鎮當然分出了不少利益。
 


    例如接人,兩百司機,就給另五個鎮分了。
 


    例如導遊,也給另五個鎮分了。
 


    虎跳峽鎮肯定分不到這些,景區在他們鎮啊,真正的一大肥肉,其它的湯湯水水,絕對不會有他們的份。
 


    再有,遊客到了後,要吃飯,這同樣是一樁大利。
 


    楊梅鎮沒有飯館,也不可能新建飯館酒店,沒人能確定會有多少遊客,這個不好搞的。
 


    楊同的想法是,就去周圍百姓家吃。
 


    但朱志遠否決了。
 


    這怎麼可能?
 


    假設來一萬人,都帶去鎮上居民家?那非亂作一團不可。
 


    朱志遠給出的辦法是,學燒烤,擺攤子。
 


    鎮上建一長溜大棚,一次開餐,至少可以接待千人以上的。
 


    挑一些廚藝好的,一個攤子分一個,再分兩三個服務員。
 


    遊客來了,就進棚子裡來,接待量大,而搭個棚子嘛,又不費幾個錢。
 


    如果建酒館飯店,投資大,多了少了都麻煩,搭棚子就容易得多。
 


    而且搭棚子這個錢,朱志遠也掏了,鎮上確實是沒錢,而朱志遠也不缺這幾個,他惟一的目地,就是把楊梅節搞好。
 


    統一搭棚,統一管理,價格同樣統一,就虎山縣餐館的價,公道實惠。
 


    甚至各類菜蔬,都統一採購,這可以避免質量參差不齊。
 


    本來這些,都是楊梅鎮的,這會兒就給分了。
 


    五個鎮,一家一個場子,五個大長棚,各家的廚師服務員,也從各鎮上抽調,菜蔬肉類的採購,當然也從各鎮搞過來,這都是錢啊。
 


    至於五家怎麼分,不許拉客,就把那兩百輛車,分給五個鎮,各鎮的司機拉來的客人,就去各鎮的長棚。
 


    這樣就公平合理了,誰也沒意見。
 


    吃了飯,各鎮的導遊再帶去摘楊梅,最後再又帶回來。
 


    這樣其實更好,具體責任,直接落實到各個鎮了。
 


    吃住之外,還有買賣,遊客來了,除了楊梅,也肯定有其它消費的慾望吧。
 


    山裡的好東西其實很多的,例如筍乾,很多人家都幹得有,這裡叫玉蘭片的。
 


    例如臘肉。
 


    這幾乎家家戶戶有,有的老臘肉,在火塘上甚至掛了兩三年了,而越是這種掛得久的老臘肉,就越好吃,也越能賣得起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