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搭個便車

    中午吃了飯,下午就上了山,李虎搞了三把五六式。
 


    五六式在越戰時被垢病,不如ak可以連發,火力不夠,但其實優點還是有的,至少穩定方面就遠超ak,也遠超仿ak的五六沖及後來的八一槓。
 


    ak掃起來是猛,啪啪啪啪,機槍一樣,可震動實在太大了,子彈打出去,給灑水一個味,打到了哪裡,只有天知道。
 


    五六不會,瞄準了,一槍一個,好的槍手,三百米打人腦袋,說打左眼,不會打右眼。
 


    所以,用來打獵,五六式,比ak或者八一槓都要強得多。
 


    不過朱志遠三個的收穫並不怎麼樣,三人槍法都不錯,李虎孟平都是戰場上下來的,朱志遠更是布拉格訓練出來的,他的技戰術也好,槍法也好,其實是要超過李虎孟平兩個的。
 


    李虎最初還怕他不會玩槍,結果他拿著槍一擺弄,把李虎嚇一跳。
 


    “你小子,當過兵?”李虎一臉好奇。
 


    “沒有。”朱志遠搖頭。
 


    “不對啊。”李虎叫:“你沒當過兵,怎麼會玩槍?”
 


    “我爸當過兵啊。”朱志遠有理由:“退伍回來後,當村支書,兼民兵營長,我天天找他們玩,我爸就順便給我訓練了一下,好幾年呢,年年小民兵。”
 


    這解釋合情合理,李虎也就不問了。
 


    但槍好槍法好,不一定能打到獵物,說是野豬多,但這會兒的野豬吧,其實遠不如後世多,而且野豬很聰明的,老遠聞著氣味就躲開了。
 


    李虎這個公安局長,在青羊縣是坐地虎,進了山,他其實也不熟,也沒有什麼獵人的經驗,孟平朱志遠當然也沒有。
 


    半天跑下來,毛都沒打到一根。
 


    野豬沒見到,兔子也沒看到,倒是野雞見到了幾隻,但野雞會飛的,打野雞,最好的是獵槍,裝一蓬鐵砂子,一槍轟出去,幾十粒鐵砂子,總能蒙中一粒。
 


    用步槍打就不行了,朱志遠三個也都開了幾槍,雞毛都沒能打下來一根。
 


    打到天黑,扛著槍上去,扛著槍下來,赤條條三個空人。
 


    不過本來就是玩,也無所謂吧,朋友在一起,開心就行。
 


    晚上喝酒,喝到中途,朱志遠接到梁嬌電話。
 


    先前在車上,梁嬌加了三人電話。
 


    她認識李虎,但沒有李虎電話,搭個車,順便加上。
 


    一個公安局長,哪怕是下面縣裡的,說不定也用得上嘛。
 


    同車三個人,即然加了李虎,當然也要加孟平朱志遠,這是起碼的情商。
 


    就如發煙,在場一圈人,你要麼不發,要麼全發,十個人發九個,剩下那個一定恨了你。
 


    一根菸就能結下個仇人,這個仇人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搞你一下子。
 


    梁嬌當律師的,不會犯這樣的錯誤。
 


    何況孟平是政法的副處長,同樣值得結交,含金量最低的,似乎只有一個朱志遠,可事後一查,好麼,朱志遠含金量更高,三個月升副處,這得是什麼妖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