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鑫宇 作品

第284章 初遇黃佳慧(第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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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向前倒推五年。



    成都市xx區的某個名叫西街的商業地,這個地方屬於老城區,人員比較集中,加上西街又是商業街,所以這條街上,流動的人也比較多。



    當時的赫耀組織,人並不算很多,而且榮輝道長這個時候,正和張科兩人,站在商業街的一個賣衣服的門店外,盯著一個年齡約在十歲左右的小女孩身上。



    這個小女孩,看起來,雙腳似乎是斷的,因為榮輝道長看了這麼久,就沒見女孩站起來過。



    女孩剃著光頭,戴著口罩,穿著破舊的衣服,蜷縮在街道的一旁,而他旁邊正跪著一個年齡約在四十歲左右的婦女,婦女的身邊也立著一塊紙板,紙板上大概寫著。



    《家裡的小孩子摔斷了腿,加上白血病,希望路過的好心人,發發善心。》



    並且在這塊紙板上,還附加了幾張照片,分別是醫院開的證明和這個小女孩以前開心快樂的模樣。



    因為他們所在地方,路過的行人確實比較多,所以就榮輝道長和張科在這裡看了一會兒的時間,放在中年婦女身前的紙箱裡都已經收到了不少零錢。



    此時,榮輝道長緩緩的點了一根菸,同時也遞給張科一根,並對著他說道:“張科啊,你看,那個小姑涼,我看應該就是他們團伙裡面拐騙來的,這個團伙我注意很久了,雖然他們與我們調查的事情並不是一條線,但是咱們遇到了,該救,還是得救。”



    張科接過了榮輝道長遞過來的紅梅,點了點頭,先是將煙橫放在鼻子下方猛地吸了一口,接著便叼在嘴上回道:“師父啊,乾脆報警算了吧,我們在這裡看著這麼久,浪費我們的時間呢,世界上這麼多人,我們救得過來嗎?”



    榮輝道長聽到這裡,迅速抬起右手,想要去敲打張科的腦袋,發現張科似乎長得有點太高了,於是連忙抬起右腳對著張科的大腿處踢了一腿說道:“你是不是傻,如果警察同志來了,我們又沒有證據,而且我又有案底在身,你到底是想送他們進去,還是送我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