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比利烏斯 作品

第11章 公堂對壘(下)(第2頁)

 


    “原告人請注意你的言辭,不得對他人和其他種族進行辱罵”
 


    一個副法官看著周圍獸人那彷彿要吃人的眼神,心中驚慌不已:
 


    你丫尋死別拉上我啊!
 


    而副法官的一番言辭的潛臺詞已經很明確了,法庭之內你這麼說了,可以,但你出了這個門怎麼樣和我法院無關了。
 


    眼見周圍獸人的表情不對勁,中年婦女才停止了哀嚎,
 


    隨後由穿著西裝的律師上前,說道:“法官大人,我的委託人通過周邊詢問,收集證據獲得了有關被告惡意傷人的記錄。”
 


    說著拿出了當天的一張賬單,說道:“諸位請看,被告當天晚上和他的獸人朋友在餐館裡喝了不少的酒,根據被告的陳述當時他的獸人朋友都喝醉了,倒地不起,這一點我持懷疑態度。
 


    店內的監控錄像損壞,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被告的陳述是準確的”
 


    中年婦女的律師一字一句的陳述道,語氣平靜但不失威嚴,彷彿想通過這一字一句逐漸壓迫著一個剛剛進入社會的年輕人。
 


    的確,就憑王文靜的一面之詞無法證明他的清白,而當時的店老闆呢?
 


    他在此時選擇了沉默,因為當天晚上就有一輛黑色防彈車駛到他的店門口,下來幾個黑衣人,以家人安危作為要挾,逼迫其沉默。
 


    店老闆自知自己不是什麼聖人他想要的只是賺點小錢讓家裡人安全而已。
 


    “被告方對此有什麼想說的嗎?”大法官看向王文靜,他想從王文靜的眼裡看到驚慌,但是他失望了,王文靜眼中只有平靜,平靜到讓人感到詭異,彷彿一切早已在掌握之中。
 


    片刻沉默後,王文靜站了起來,平靜的說道:“誠然,店老闆無法為我作證,但是當時店內還有一位服務生,她全程目睹了整個事情的經過,我希望能請她來為我們講述事情的真相。”
 


    “那麼請被告的證人入場”大法官說道,也不由得對眼前的這個年輕人高看了兩眼,
 


    隨後女服務生走上前去,講述道:“當時我親眼所見,被告的獸人朋友已經全部醉倒了,甚至有一位獸人朋友這個是個獸私事,應當事獸的要求就不做贅述,
 


    最重要的是店內監控本來是好的,而在那群混混進來的兩分鐘前突然失聯,
 


    並且那群混混當場就要求將這些獸人朋友交給他們處置”“你胡扯,小丫頭片子,你要是在胡說八道我撕爛你的嘴。”女服務員的話還沒說完,便被中年婦女的怒罵打斷,
 


    “呀呀呀,原告怎麼這麼著急啊?真理永遠是真理,正如金子在哪裡都會發光,您這麼急該不會是另有隱情吧?啊?哈哈,您的兒子是什麼德行大家都心知肚明,而且您剛才的舉動恐怕是在威脅證人吧?法官大人,我有理由懷疑店主是被人所威脅了,我申請對潛在證人(店主)的家屬進行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