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賺個小目標 作品

吞仙 第四十七章 奪得魁首?


    像豬妖、狗妖、雞妖和鼠妖等等妖怪,那是妖界最為常見的小妖,實力雖低,但數量眾多,還最是容易繁衍,所以一般都充當攻擊人類鎮妖關的“馬前卒”、“敢死隊”和“炮灰”!

    但虎妖不同,虎本就是百獸之王,生來就在妖族中擁有極高的地位。

    虎妖的繁衍6一般為兩到三年一次,且每次數量極少,所以虎妖的數量並不多,但虎妖一出生,基本上都擁有凡境五重天的實力,都能夠在妖域充當小統領的職位,統領幾百乃至上千普通小妖。

    而一旦虎妖邁入靈境,一身筋骨便可得到天地靈力強勢洗刷,脫胎換骨,直接晉升為大妖。

    站在陳長安和寶親王面前的兩頭虎妖,都是凡境十重天百竅聚靈巔峰之境,距離突破傳說中的靈境也僅一步之遙,用來作為外門弟子試煉最後一關,決出魁首,再合適不過。

    當然,虎妖雖距離靈境只有一步之遙,但這一步對任何人、任何妖來說,都是一道天塹。

    跨過去,從此退凡脫俗,踏上修仙之途。

    跨不過去,便永遠是肉體凡胎,成仙無望。

    “我比我弟弟要幸運得多。”

    虎妖一身黃褐色絨毛,額頭一個碩大的“王”字,隨著它開口之際,不斷跳動,一股由骨子裡散發出來的威壓,直逼陳長安。

    相較於其他小妖,這頭虎妖表現得更為冷靜,也更為睿智和人性化。

    “為何這麼說?”

    陳長安手持青光劍,面對高過自己兩個境界的虎妖,他也不敢大意。

    “我的對手是你,一個凡境八重天的小子。”

    虎妖用那雙暗黃色的眼睛,瞥了一眼旁邊擂臺上正在與寶親王纏鬥的另一頭虎妖,虎眼內竟出現一絲深深地憂慮:

    “而我的弟弟,他的對手則同為靈境十重天百竅聚靈,而且我能感覺到,那個男人有極品寶器。”

    “再看看你,境界低不說,手裡的佩劍竟然還只是一把凡鐵打造的凡器、”

    虎妖眼中頗為不屑,這種凡器他就是站著讓陳長安砍,也絕對刺不穿它的虎皮,就更別說殺了他。

    “這個簡單,殺了我,你再去幫你弟弟就是了!”

    陳長安嘴角微微上揚,手中青光劍挑出一朵漂亮的劍花,隨即身形一閃,主動殺向虎妖。

    妖族即便再睿智、再聰明,在突破靈境之前,單比心機,也遠不是人類的對手。

    陳長安之所以願意跟虎妖廢這麼多話,那當然是......藉此機會,恢復氣力。

    大戰十三場,他沒有丹藥可用,那便只有靠時間來恢復。

    而如今......

    “人類小子,你找死!!”

    面對主動挑釁的陳長安,虎妖勃然大怒,高高那如蒲扇般大小的虎爪,對著迎面而來的陳長安,直拍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