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離婚了(第2頁)



    想到這裡,段述南一個激靈,轉身走到客廳,又走回來。



    按理說,他身為長輩,很多事情都不需要跟小輩商量。



    不止大雜院如此,整個南郊林場,甚至是整個社會都是如此。



    尤其是父親與女兒之間。



    可他們家就只有他們父女倆相依為命,段述南又經歷了險些失去女兒的事情。



    反倒是讓他有了家中的事情都要跟女兒商量的想法。



    段述南遞出一個紅冊子。



    這年頭的離婚證還是紅色的。



    “公安局那邊已經有結果了。秦芬投毒害人的證據確鑿,負責這個案子的劉公安說,大概是三年到五年的牢,但具體的還要看法院到時候怎麼判。”



    段述南說:“我用了八百塊錢離婚。”



    很多事情他都省略了。



    比如,秦芬不僅害了段嘉嘉,根據賈貴的供詞還有害段述南的計劃。



    談離婚的時候,秦芬一開始並不答應。知道賈貴在錄口供的時候賣了她,秦芬竟然突然一下子想起了段家父女的好來。



    哭得鼻涕眼淚一大堆,就是不肯離婚。



    是段述南平靜的把自己當年跟秦芬相親時說過的話再說了一遍。



    兩人本就沒有感情,當時在一起就是合作。



    秦芬需要錢,需要一個比她前頭那個丈夫家庭條件更好的人出現,以證明她秦芬就算死了丈夫,當了寡婦,那也比一些人家裡的大姑娘強。



    意識到段述南是真的要離婚,即便自己這次不答應,還會有下次,下下次。



    別人家離婚還會有街道社區和婦聯的人來勸一勸。



    但秦芬這個情況,只怕人家搭理都不會搭理一下。



    既然不能挽回,秦芬獅子大開口,張嘴就要五千。



    最後商量到八百,段述南懶得再在她身上浪費時間,便答應了。



    看著這份離婚證,段嘉嘉一時間也百感交集。



    她不好說秦芬到底是劇情力量下做那些,還是完全心思不正自己的選擇。



    但可以肯定的是,她能繼續活下去,她爸能離婚,他們已經徹底擺脫了劇情對他們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