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2章 工資改革

謝東去在上面批示:“請周廷玉同志核實相關情況,並提出處理意見!”

 鍾國仁經過不打招呼的抽查,發現各個鄉鎮上報的貧困戶人員絕大部分都實屬貧困,準備按照這個名單每戶發放500元的“救濟金”。

 用他的話說就是讓困難群眾過年也能吃幾頓肉菜,吃上肉餃子,過個幸福年。

 並且,在各個鄉鎮的調研過程中,他重點了解到了各個鄉鎮和縣直單位的職工收入。

 經濟發展差的鄉鎮,一般幹部的年收入是工資的70%,獎金福利佔到30%左右。

 經濟發展一般的鄉鎮,能達到五五開。

 經濟發展較好的鄉鎮,就是三七開。

 當然了,他們的工資性收入都差不多,每年七千元左右。

 此外,各級領導的收入,隨著職務的增長,呈幾何級數增長,重點體現在各類獎金上。

 這一點,經濟好的鄉鎮又是差鄉鎮的好幾倍。

 舉個例子來講:比如年終鄉鎮發計劃生育獎金,鎮黨委書記、鎮長、主管副職都是5000元,一般幹部可能是3000元。

 但是,如果分管計劃生育的副職同時分管林業,那麼林業線發3000元的獎金,主管副職可以疊加領取。

 鎮書記、鎮長當然統統疊加,並且他們還能領到縣裡發的各個單項獎的獎金。

 所以當時鎮書記和鎮長,每年領到的各類獎金遠大於他們的工資。

 當然,縣直單位的局長也有他們的門道。

 總之一句話,幹部之間收入差距太大,鄉鎮之間收入差距也很大,重點體現在了工資構成上。

 與此同時,拖欠教師工資嚴重,很多鄉鎮都拖欠教師工資,並且沒有按照上級文件要求足額髮放。

 和自己前世的記憶一模一樣,現在自己有了能力,一定要有所改變。

 為此,他叫來人事局長、教育局長和財政局長,目的就是三件事。

 教師工資按照要求足額髮放,由縣財政統一發放。

 縮小幹部收入的鄉鎮差距,按照現在的中上等鄉鎮的收入水平,依據相關政策,首先把工資表內的項目按照最高標準足額髮放,其次,制定全縣統一的年終獎發放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