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人間不值得(第2頁)

 像張志文這樣年紀的孩子,地頭蛇那就是安排他們去偷盜。

 一開始張志文也是硬著頭皮跟著去幹了一回兩回,但很快就出事了,跟他一塊出去的小乞丐讓人當場逮住,然後斷了一條胳膊,那血淋淋的一幕,還有哭天搶地的悽慘叫聲至今都回蕩在張志文的腦海裡,他至此再也不敢出去偷盜了。

 他不去幹活,那這地頭肯定是容不下他了,他只能輾轉流落到了城外,可城外都是荒郊野嶺的,更是難以生存。

 可為了保住性命,他也只能硬著頭皮在城外掙扎求存,渴了就喝山泉水,餓了就摘點野果子扒點野菜吃,再就是搞點小陷阱弄點山老鼠什麼的填肚子,這樣也勉強能夠過活下去。

 但好景不長,原本沒什麼人的荒郊野嶺也來了越來越多的人,這些人跟他一樣,也是城裡待不下去了,想著出來看看能不能活下去。

 這人一多,什麼野果子野菜的馬上就被吃光,至於山老鼠什麼的野味兒,那更是幾乎被吃滅絕,最後只能啃草根樹皮。

 再加上這人多起來後,也是各種爭鬥,爭鬥來爭鬥去最後就形成了大大小小的山匪幫派,可這幫山匪攔路打劫能打劫到什麼?

 荒郊野嶺的,哪有什麼商隊讓他們打劫的?而敢在這種年頭還出來行商的哪個又不是有來頭的?這種商隊他們根本惹不起。

 搶劫不成,草根樹皮都啃禿了,那要活下去能怎麼辦?

 那隻能吃人了。

 吃什麼人?那肯定首選年紀小的孩子,而張志文這種年紀的孩子無疑就是最好的目標,無父無母的,年紀又小,沒什麼反抗的力氣,那是手到擒來。

 這跟城裡比起來,張志文但凡腦子不傻都知道怎麼選擇,去了城裡,大不了被地頭蛇抓住指使著去當小偷,那還不至於被吃了。


所以輾轉之後,他又回了縣城。

 這一來一回的,四個年頭過去了,張志文也已經十二歲了,他也早就不是那個當初流浪街頭什麼都不懂的孩子。

 這幾年,他經歷了不知道多少磨難,度過了不知道多少危機才勉強活到今天,他當然清楚這世道到底有多險惡,所以他一回到縣城就先躲起來,儘量避免讓地頭蛇發現,那明目張膽的乞討肯定是行不通,不過偷偷摸摸躲起來撿點殘羹冷飯還是可以的。

 當然,張志文也清楚,他遲早是要讓人發現的,但能拖一天是一天,一旦被抓住,被強迫著去偷盜,那他也只能認命,那總好過餓死。

 只是這小酒館連著三天都不開張了,他也是餓的快不行了,再這麼等下去,只怕是要死在這裡了。

 張志文現在的情況非常不好,長年飢餓營養不良,他撐不了太久,三天已經是極限了,再往後就很危險了,他現在要麼是繼續等下去,要麼就冒險爬進去看看能不能撈點東西吃。

 小酒館這邊的牆頭不高,也就六尺高,他要是費點力氣還是勉強能爬進去,如果現在不爬進去再等下去,到時候就更沒力氣爬上去了。

 張志文抬頭看了一眼這堵紅牆,最後咬了咬牙,他決定爬進去。

 他顫顫巍巍站了起來,可剛站起來他就瞬間感覺一陣眩暈襲來,整個人腳底一浮又跌坐了下來。

 他靠著牆邊大口大口的喘著粗氣,眼睛裡面直冒金星,虛弱不堪的他連站起來的力氣幾乎都快沒有了,他只能閉上眼睛,讓劇烈跳動的心臟緩緩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