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之火 作品

第32章 棄子(第2頁)

 孟偉十分不耐煩地說道:“哎,老三啊,不是我說你,看待事情不能只看表面,要多動動腦子。”

 孟偉頓了頓繼續開口道:“曹總來山川是為了建設殯儀館,因為曹總的哥哥是分管的副縣長,又不能使用暴力手段,所以就得殺雞儆猴嚇唬那群老百姓了,錢宸作為黃林鎮分管的副鎮長,拿他開刀最合適不過了。”

 韓老三聽完之後更加迷糊起來:“錢宸好歹是政府的副鎮長,做掉他不比做掉一個老百姓影響大?”

 孟偉搖了搖頭:“你這個腦子,官場上的事情怕是弄不明白了,簡單的跟你說個道理,你做掉一個老百姓,老百姓們對政府會產生仇恨心理,事態影響會持續擴大,上面就會把壓力壓下來,那政府就必須要給老百姓一個滿意的答覆,要不然這夥子刁民就會一直找麻煩。

 而以老百姓的名義做掉錢宸呢,老百姓們只會害怕政府真的對他們出手,畢竟政府死了一個副鎮長,絕不會善罷甘休,換誰誰不害怕?而上面呢,只要曹總的關係到位,只會認定錢宸能力不行跟老百姓爆發了衝突,純屬咎由自取,頂多找出動手的老百姓以儆效尤,對錢宸出於人道主義作賠償,但是殯儀館的事情不就順利解決了?

 所以做掉錢宸才是建設殯儀館最好最快的方法,有錢宸在,要協調好那夥子刁民也不知道到猴年馬月去了,就殯葬行業這個盤子,晚一天可就少賺一天的錢的,曹總豈能不除之而後快?”

 “孟偉兄弟,雖然我不是很懂當官的這些事情,但你這話說的有幾分道理,可是……”韓老三一副為難的表情。

 孟偉自然知道韓老三再害怕什麼,隨即開口道:“呵呵,你不就是害怕殺一個副鎮長比殺一個普通老百姓罪更重嗎?怕公家揪住你不放?”

 韓老三嘆了口氣點頭承認:“殺了老百姓還能跑路,但殺了政府人員,那概念就不一樣了,怕是你逃到天涯海角政府也會把你抓回來,到時候曹老闆

也保不住我啊。”

 “呵呵,你說的沒錯,但是你忽略了一點,財能通神啊。

 你手底下小弟那麼多,隨便找個忠心一點的出來做完事情跑路不就好了?出國多幾年,風頭過了再回來享清福,只要錢給到位,做這事情的大有人在吧?”

 韓老三挑了挑眉頭,大有人在?說的輕巧,那得給多少錢才有人願意幹這種事情?一旦做完跑路出國,怕是這輩子都別想再回來了。

 “這種情況少了100w怕是沒人願意去做啊,孟偉兄弟,你也知道我韓老三的條件,別說100w了,就算是50w我現在也拿不出來啊。”

 說這話你該不會打算讓我出這錢吧?你恐怕是在想屁吃,有那個錢老子何必找你呢,直接從邊境找幾個狠人不比找你合適?找你就是為了白嫖,你可倒好,跟老子論起錢來了。

 孟偉微微一笑反問道:“老三你這目光短淺了不是?捨不得孩子套不著狼的道理你應該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