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亟需整治的腐敗(第2頁)

 “不要說全民監督,你知道的,有些專業上的東西人民是監督不了的,尤其是貪腐方面,即使是專業人員很多都發現不了。”

 劉銘華這段時間在關注南洋的一些貪腐案件中,可算是見識到了這些人的手段。

 那真的是無所不用,有些甚至你想都想不到。

 劉言當然也明白這些,在腦海中細細想了下說道:

 “老爸,我認為我們應該從上下兩個方向進行監督。

 首先,上級法院應該對下級法院的判決進行審查,以確保下級法院在適用法律和做出判決時的正確性。這種層級監督有助於糾正可能存在的錯誤或偏見,從而維護法院的公正性。

 其次,我們應該注重社會監督對法院公正的影響。

 媒體作為社會輿論的重要載體,可以對法院的審判活動進行報道和評論,形成對法院審判活動的有效監督。這種社會監督有助於增強法院的透明度,提高公眾對法院公正性的信任度。”

 劉銘華聽了兒子的回答,沒有點評,繼續問道:“那你認為我們應該如何進一步提高法院的透明度呢?”

 劉言思考了一下,回答道:

 “我認為,法院應該公開宣判、判決書等信息,讓公眾瞭解法院的工作和判決結果。這樣有助於消除公眾對法院工作的疑慮和誤解,進一步提升法院的公正形象。

 另外,我們也可以考慮專門設置一個法制頻道,對一些重要案件進行現場直播,讓更多的人瞭解法院的工作和司法程序。”

 劉言想了半天,說出了這一套方案。

 劉銘華聽完後,感覺可行性極高的,很滿意的點頭。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如何讓更多的人通過訴訟保證自己的權益呢。”

 劉銘華繼續問,因為在華人的傳統觀念裡,事情不到走投無路,是不會訴訟的。

 “這確實是個問題,只能慢慢來,我想我們設置的法制頻道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劉言想了下,繼續道。

 “不過有一點,我堅信我們必須降低人們的訴訟成本,簡化訴訟程序。

 只有這樣,才能讓更多的人能夠更容易地通過訴訟來保障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