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龍國的版權制度分為兩種。

 一種為默認版權所有。

 即未註冊登記的情況下,初次原創表演者即為默認版權所有人,後期任何商業使用等均需要授權。

 除非有他人可以拿出提前創作的證明,或提前簽訂好協議的除外。

 比如參加好歌手比賽,選手的現場原創live已經提前授權給了節目組可以拿來宣傳使用。

 另一種就是註冊制。

 暫時不想公開的作品,可以提前到版權網站繳納一定費用註冊版權。

 而王嶽恆獲得的霸道文娛系統,同樣有兩個天命規則。

 天命規則一:系統商城中所兌換作品,與現實作品不存在重複及雷同之可能。

 天命規則二:通過造假等任何方式試圖奪取宿主作品版權者,將以合理之規則,將其抹殺。

 換句話說。

 如果有人在聽了王嶽恆演唱後,心生歹意製造虛假曲譜汙衊王嶽恆抄襲。

 那這個人將以包括並不限於車禍,疾病暴斃,跳樓自殺…

 等合理合法方式,從這個世界上被動消失。

 “謝謝倪製片!多謝您的提醒!”

 王嶽恆發自內心感激道。

 同時心裡直呼“好傢伙”!

 要不是倪製片這通電話打來。

 王嶽恆還搞不清楚,剛才範珊珊的版權開價比市場價至少壓低了二十萬!

 足夠對方口中的預支兩年薪水了。

 要是王嶽恆頭腦一熱簽了合同,那才叫把自己賣了還幫對方數錢!

 那個叫範珊珊的女人。

 太狡猾!太資本家了!

 也難怪記憶裡聖龍娛樂隔三差五就爆出藝人跳樓或者割腕自殺的新聞。

 這家娛樂公司,完全把懷揣明星夢的年輕人們往死裡壓榨啊!

 “另外,建議你儘快找一個合適的經紀人吧。”

 “今後你不光要上臺演唱,還要面臨接通告、談合作,身為創作人,這些雜事會很牽扯精力。”

 “至於要不要加入娛樂公司,一定要慎重考慮,尤其是看清楚合同,不要只聽這些經紀人口頭如何去說。”

 “如果籤錯了公司或合同,往嚴重了說,可能職業生涯就都毀了!”

 倪永英再三叮囑道。

 緊接著對方又道:“如果你把握不準,這個電話是我私人號碼,可以隨時來找我,我可以義務幫你斟酌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