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德興 作品

第1756章(第2頁)

 “所以,為了防止豬瘟,你們才要求每一個進入養豬場的人都要穿上防衣服?”金海梅問道。

 “沒錯!”胡高平點點頭。

 因為常務副省長段光明對這個項目大家讚賞,金海梅自然非常重視。

 金海梅交代鍾德興,珞山鎮住宅樓養豬項目有什麼新情況,隨時及時向她彙報。

 見金海梅對珞山鎮住宅樓養豬項目和對他自己的態度有了這麼大的轉變,鍾德興想借助金海梅插手達宏縣的人事安排。

 鍾德興想插手的人事安排涉及兩個職位,一個是縣委常委,縣委組織部部長,另外一個是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不論縣委組織部部長還是常務副縣長,都是市管幹部。

 鍾德興作為縣委副書記縣長,只能在組織考察的時候,提提意見,根本沒有表決權。

 而他之所以插手這兩個位置的人事安排,是因為,他曾經的盟友唐順德已經背叛他,站隊到縣委書記張慶雄那邊。

 一個縣的五大重要常委是,縣委書記,兩個縣委副書記,縣紀崣書記和縣委組織部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