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9章(第2頁)

 今天同樣,進門就在黑板上寫下了四個大字,人治,法治。

 “相信各位同學在平時的行政執法過程中,對咱們國內的治國方式都有所瞭解。今天我跟大家討論個問題,談談關於人治和法治的區別,有哪位同學可以說說什麼是人治,什麼是法治?”

 不少同學今天聽到這兒,開始提起精神。

 前段時間章教授講法律課時都是講了些法律起源,包括歷史上的某些法律,以及當今世界上主要的法系。

 多是以介紹科普為主,眾人要不是做了筆記,大多都是聽過就忘。

 而今天倒是少見的開始跟他們互動討論,討論起偏實際的治國理念。

 “人治嘛就是人來治理國家,法治肯定就是依照法律治理國家!”葛磊直接就在座位上大聲說了出來。

 “好!那葛同學請問你覺得國家是法治好還是人治好?以及咱們過去的朝代是法治還是人治?”章校長略帶著鼓勵地看向葛磊。

 “過去都是皇帝當家,那肯定是人治。咱們現在可是人民民主專政國家,肯定就是屬於法治,當然是法治更好。”

 “那既然都是法治了,像你所在的公安局打擊犯罪以及進行治安管理時,有沒有嚴格依照法律?有沒有許多調查或者打擊犯罪是因為上頭領導重視了,或者文件下來了,你們才辦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