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行之 作品

第 29 章 團寵文(06)

    這一個學期,賀明雋一共“回家”了六次,有一次還是為了拿戶口本。
 

    其中的三次都有點不歡而散。
 

    架是吵不起來的,因為賀明雋不會失控,他的語氣是平靜的,他的表情看不出一絲委屈或憤怒,眼中偶有情緒流露,也是不耐煩和無奈居多。
 

    這讓賀啟年和於秀麗兩個家長有一種錯覺彷彿他們才是不懂事的熊孩子。
 

    他們怒氣無處發洩,十分憋屈。
 

    慢慢地,他們就覺得其實賀明雋不回來挺好的,就不會再拿他不著家說事了。
 

    也有一次,他們用不給生活費這樣的手段,試圖讓賀明雋妥協。
 

    可賀明雋暫時還沒到山窮水盡的地步。
 

    感謝賀啟年和於秀麗對賀鼕鼕在金錢上還算大方,也感謝賀鼕鼕有存錢的習慣。
 

    其實,就算賀明雋身無分文,這樣的威脅也不會讓他妥協。
 

    也就是賀明雋不願表現得太出格、他現在的身份還沒有成年,不然,掙錢對他來說還是很容易的。
 

    賀明雋現有的存款足夠他支撐到高中畢業。
 

    等他競賽出結果、高考出成績,那時他就有獎金了。
 

    之前他之所以會接受於秀麗給的生活費,一是因為反正將來都要還的,也不缺這一筆,二就是他不想在這些無關緊要的小事上“叛逆”,然後牽扯出一連串麻煩。
 

    不過,後來於秀麗還是繼續給他打錢了。
 

    大概是因為賀明雋還未成年,要是鬧大了就太難看了。
 

    經過這些事,賀明雋與他們的裂痕就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