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 不歡而散


   根本不容文媛媛和林正峰拒絕。

  何鳳英又提出了第三個條件。/

  “最後就是房子了。”

  何鳳英道:“你們這三間小屋我也看了個遍,根本就住不下,我不可能讓我女兒一直跟你們擠在這麼大點兒的房子裡面。”

  “市裡的中糧錦雲小區知道吧?價格也不算高,一平一萬二左右。”

  “正好明昊也打算去那邊買,你們就在那裡買一套吧,姐弟兩人在一個小區,以後相互也能有個照應。”

  “當然了,房產證上必須加上媛媛的名字,而且得趕緊買,反正人家是現房,又是精裝修,等你們結婚之後就可以去住了。”

  文媛媛雙眸通紅:“是不是以後只要文明昊用錢的話,那我還得把我們的房子抵押出去,第一時間把錢送到文明昊手裡?”

  何鳳英撇了撇嘴,沒有說話。

  文明昊卻道:“姐,你這是什麼意思?我是你弟弟,真需要你幫忙的時候,難道你還能袖手旁觀?幫幫我不是應該的嗎?”

  “你在放屁!”

  文媛媛咬牙道:“文明昊,你也是上過大學的人,我看你腦子裡裝的都是屎!!!”

  “文媛媛,你怎麼跟我說話呢!最起碼的禮貌和尊重都不懂了嗎?”文明昊怒道。

  “你還知道禮貌和尊重?”

  文媛媛眼中湧出了淚水:“你看看你們三個,一個個打扮的光鮮亮麗,誰又尊重過我?!”

  “從小到大,不管有什麼好吃的,好玩的,爸媽都先緊著你。”

  “我只當你小,不願意去和你爭,畢竟每次爭完之後,爸媽罵的都是我。”

  “到現在,我都快要結婚了啊!”

  “你們還想著從我身上吸血???”

  “難道你們都是一幫吸血鬼嗎?!”

  “行,不想讓我結婚是吧?”

  “沒關係,那這個婚我就不結了!”

  “但我文媛媛發誓,我以後也不會跟任何人結婚,你們別指望從我身上拿到一分錢,也別指望有任何人願意給你們彩禮!!!”

  說完之後。

  文媛媛直接跑了出去。

  “媛媛!”

  鄭婉玲生怕文媛媛想不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