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靈 作品

第104章 我還有二爸二孃?


  現在的雲九君肯定不會知道,他現在500萬賣給林銘的這些歌曲,未來會給林銘創造至少超過10億的利潤。

  當然,林九君不是那種忘恩負義、過河拆橋的人。

  在他心裡,眼下這500萬,遠遠要比以後的10個億重要。

  林銘也跟林九君草擬了一份合同。

  除了目前購買的這些歌曲版權之外,之後雲九君創作的所有歌曲,以及他參加各種綜藝、參演各種電視劇、影片等等,所獲得的利潤分成,都會三七分。

  雲九君三成,公司七成。

  這的確是眼下娛樂圈的正常分成比例。

  合同年限只有三年,這讓雲九君更加感激林銘。

  如果只是一年,或者更短,那雲九君可能會認為林銘只是在他身上賭一次,而不是真的欣賞他。

  如果是十年,乃至於更長,那雲九君又會認為林銘這是在捆綁人身。

  對娛樂圈裡任何一個人來說,最忌諱的就是這種合同條例。

  這相當於把自己賣給了公司,以後只能任由公司擺佈。

  要是把公司給惹惱了,將其雪藏起來,那一輩子難有出頭的機會。

  毫不誇張的說,以林九君此刻的處境,就算林銘真的要跟他籤這種合同,林九君也肯定會籤。

  但心情是完全不一樣的。

  搞定了雲九君和靳星賢兩人的事情,林銘就匆匆告辭。

  他還有很多事情要做。

  而靳星賢和雲九君,則是看著林銘離去的背影,一時間有些發呆。

  “咱倆這算是撥開雲霧見明月了?”靳星賢喃喃道。

  雲九君攥緊了拳頭:“林總對我們這麼好,我們也一定不能讓他失望!”

  “要不是他把錢都給我們打了過來,我真懷疑他是個騙子。”靳星賢苦笑道。

  就在兩人打算離開咖啡館的時候,一個看起來跟靳星賢年齡差不多的男子走了進來。

  他的目標很明確。

  “雲先生你好,我叫何家偉,是東星傳媒的工作人員,這是我的名片。”

  “東星傳媒?”雲九君怔了怔。

  只聽何家偉繼續道:“關於雲先生的作品,我們公司這段時間進行了針對性瞭解,並且為此特意召開了一場會議,最終決定邀請雲先生加入東星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