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心同仁 作品

第204章 證據(第2頁)

 說到這裡,他咬牙切齒道,“好一個京兆府!好一個包大人!此事咱們沒完!我這就進宮告狀!難道只許你汙衊於我,不能我去和陛下訴訴苦楚嗎?你等著!”

 京兆府衙,師爺正在問包大人,“大人何故將其放了?”

 包大人苦笑,“沒有確實證據,如何不放人?”

 師爺不解,“可是,如果是一般百姓,憑著那一紙訴狀和證人我們能扣押下他。”

 “那是急功近利的做法,雖然可以這麼做,但是我從來沒這麼做過。因為那樣容易使得審判官員的心理急躁,造成冤假錯案,我們不能憑藉態度、行事作風和想當然來斷案。”

 “可是把他放出去,他看清楚原告和證人了,回去更容易掃除痕跡,豈不是案件永無大白之日?”師爺很是焦灼。

 “那也沒辦法。總不能在小民百姓身上我能做到心靜如水、公正處理,到了官員這裡就急功近利、貪快冒進吧?如果他真是要犯,那麼證據不會消除乾淨的,別的證據也會慢慢出現的。”

 這時候,有人進來稟告,“大人,大理寺來人!”

 包大人和師爺面面相覷,“最近沒有需要和大理寺配合的案子啊?”

 將人請進來之後,來人請示,“包大人,我們之前去於府傳喚於應於大人,他府上之人說他來了京兆府。大人可否審理完案子了?即使沒有完成,也請將人‘借’給我們一下,三司部門的大人都在等著呢。”

 師爺回道,“於應於大人已經回府,可能你們走的不是一條路。”

 來人迅速告辭,匆匆趕奔樞密使府傳喚相關人員。

 京兆府裡,包大人和師爺面面相覷。

 很快,包大人吩咐道,“派人去大理寺門口蹲著,看看於應是否會出現在大理寺?同時,還要看看他還能否出來?”

 以前,無論是大理寺還是刑部的案子,京兆府作為地方衙門從來不會過問其他部門的案子。除非別的部門需要京兆府的配合幫助,包大人才會接觸其他的案子。但是今天這種情況不同,雖然將於應放了,但是他依舊是京兆府的嫌疑人,容不得出現一點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