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中雨叔 作品

第177章 坐飛機不早出門,誤機告網約車司機?

“來,你先看看聽聽這個。”

 大哥把手機遞給吉蛻。

 是一男一女兩個人的對話錄音。

 男的是網約車司機大哥。

 女的是乘客。

 女:“我的那個打車界面上,顯示我的這個訂單預估時長是二十八分鐘。”

 “但是這單實際用了五十分鐘……”

 司機大哥:“我在安全的情況下用了二十分鐘,把乘客送到機場,比平臺預估快了八分鐘,我是在為乘客爭取時間……”

 女:“賠償我的機票改簽損失965元,賠償我的誤工損失500元,退還我的打車費用68元。”

 “八點零五分通過平臺下單了,這個網約車在八點十分的時候接單了,我就打電話說,我的上車地點和我那個定位的地點是一致的,請儘快來接我。”

 “但是當天早上他一直找不到上車地點……”

 司機大哥:“八點十三分的時候接到原告第一通電話,通話中未提及任何上車地點的信息,我是在八點21分的時候到達平臺給提供的導航地點的,沒有看到原告的身影。”

 “然後撥打原告第二通電話的時候,原告說,她的定位是那個地點的北邊。”

 “八點二十三分第三通電話,也只說自己的定位位置,讓我是按著導航走。”

 “第四通電話,讓我往地鐵站方向行駛,等於是反方向,說正是在高峰,車輛擁堵,不敢走錯路……”

 “我一直在詢問原告的具體位置。”

 吉蛻算是明白了。

 原來這是個法庭辯論錄音吧?

 女:“在八點三十九分時,是我拖著行李箱穿過了中間的一條馬路的綠化帶去找到的,然後才開始行程。”

 司機大哥:“原告對自己所在的位置描述模糊,一會說按導航走,一會又說這個往前走,我不知道她具體位置在哪兒。”

 “而且他的提醒對我來說是離這個上車點是越來越遠,也不告訴我具體位置,只是讓我快點快點……”

 法官:“司機與乘客相互尋找定位的過程當中,原告對司機存在誤導,自身存在明顯的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