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冰 作品

第175章 無名男屍(第2頁)

 秦仁杰對案發現場仔細勘查,沒有發現過多的血跡,現場沒有打鬥的痕跡。死者應該是在別處遇害後被拋屍在此,兇手顯然與被害人之間存在某種關聯,不排除熟人作案的可能。

 在案發現場,秦仁杰發現被害人全身赤裸,周邊沒有找到任何衣服,也沒有找到證明死者身份的任何信息,兇手脫去死者的衣物幹什麼?

 秦仁杰在屍體旁邊找到了一堆被焚燒過的殘渣。法醫王鵬立即對殘渣進行還原後分析道:秦隊,這些殘渣是揹簍焚燒後留下來的。

 秦仁杰:那隻被焚燒的揹簍,是不是兇手將屍體裝入揹簍中帶到現場的?

 王鵬:這不好判斷,但是從死者瘦小的身材,一米五多點的身高來看,揹簍是完全可以裝下的。

 秦仁杰:兇手用揹簍裝著屍體運到案發現場,為什麼要燒掉揹簍?這是什麼意思?

 王鵬:兇手殺死受害者用揹簍裝著運到案發現場,然後脫下受害者身上的衣物和揹簍一塊焚燒,我分析是為了毀滅證據。

 秦仁杰:揹簍上會留下兇手的指紋痕跡。死者衣物又會留下什麼?兇手毀滅證據為啥不將屍體一塊焚燒?

 王鵬:我分析兇手在拋屍前並沒有計劃焚燒屍體,他只是想盡快拋屍走人,以免被人發現。可到了拋屍現場他又覺得揹簍留下了指紋痕跡必須處理,這才想起脫掉受害者的衣服和揹簍一塊焚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