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冰 作品

第122章 女屍之謎(第2頁)

 陳龍隊長為了獲得更多有價值的破案線索,他讓法醫對行李箱進行指紋提取,法醫提取的僅是王柏元留下的指紋,並沒有找到其它有用的指紋。

 陳龍在王柏元的帶領下,到行李箱拋棄點提出嫌疑人的足跡,或者可疑的車輛痕跡,但是因為現場被破壞,時間又過去了幾個月,陳龍在拋屍現場並沒有找到有價值的物證。

 紫峰山是一個旅遊景點,每年元旦節期間,都有不少人去那裡遊玩,除了當地人,也有外地人。而且紫峰山的地理位置比較特殊,這裡是三省交界的地方,來遊玩的人比較複雜。

 為了偵破紫峰山行李箱拋屍案,首先要確定屍源,確定行李箱女屍的身份。陳杰從本縣查出的失蹤人口裡,並沒有找到符合女屍特徵的人。

 既然紫峰山是一個旅遊景點,而該地又與廣佛,西海兩省搭界,陳杰隊長推測無名女屍有可能是外地失蹤人員。

 當時的紫峰山沒有監控,陳杰和密雲縣刑偵隊員走訪了大量的當地村民,沒有找到目擊證人看到可疑人員將行李箱拋棄在紫峰山的樹叢裡,這就給破案造成了一定難度。

 陳杰將行李箱作為偵查的突破口,可在密雲縣調查了很多做行李箱的商家,商家都說沒有賣過那種新潮,帶密碼的行李箱,這說明拋屍用的行李箱是在外地買的。

 失蹤人員查不到,行李箱也找不到賣家,案子就此陷入了困局,陳杰和密雲縣刑偵隊員經過近一年的偵查,最終沒有抓獲兇手,案子就擱置在密雲縣警局。

 一年年過去,紫峰山行李箱拋屍案就成了懸案,陳杰調離刑偵隊後,接任的刑偵隊長繼續偵查,一任接一任沒有放棄,該案也成了辦案警察心中的一塊石頭。

 秦仁杰看完紫峰山行李箱拋屍案的資料,對這一起十八年前的懸案有了大概的瞭解。但是,因為年代久遠,想要通過拋屍現場查找線索顯然已經不可能。

 當年參與懸案偵查的刑偵隊員都已經離開了,第一任接手破案的刑偵隊長陳杰已經調到了省城,其他接任者也都離開密雲縣警局,想要通過他們來協查也不怎麼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