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當天夜裡,蘇曉是第一次放鬆心情和馬鴻軒睡在一起。

 是夜,分外妖嬈……

 馬老太太七十歲就已立下遺囑,她去世之後,馬鴻軒是馬家所有的財產的唯一繼承人,但是馬鴻軒每月必須給馬思純不低於五萬元的生活費用,無論馬思純結婚與否。

 既然馬鴻軒是馬家的唯一繼承人,蘇曉是馬鴻軒名正言順的老婆,馬鴻軒不願經營馬家的藥業集團,他就理所當然把馬家藥業集團的管理大權給了蘇曉。

 蘇曉考慮到自己對於管理一竅不通,起初她是拒絕馬鴻軒的。

 可馬鴻軒說:“我對管理公司沒有一點興趣,你如果不去管理公司,我就把公司的管理權給馬思純。”

 “絕對不可以給她!”蘇曉立刻反對。

 馬思純是個不學無術的混世小姐,公司交給她,等於交給了一個混混,也許一夜之間她就會把馬家的藥業集團搞垮。

 蘇曉不能眼看著馬家的藥業集團渙散垮掉,於是她不得不接受馬家藥業集團的管理大權。

 蘇曉和馬鴻軒很快達成了共識:蘇曉成了鴻軒藥業集團公司的總裁,馬鴻軒成了掛名的副總裁。

 蘇曉和馬鴻軒是達成了共識,可馬思純卻不甘心。她認為是蘇曉和馬鴻軒在奶奶的遺囑上動了手腳。

 馬思純認為奶奶在世時那麼疼愛她,不可能把馬家所有的財產都給馬鴻軒,最低也要把馬家財產留給她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