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蘇曉是爸媽的養女。她剛出生就被親生父母遺棄,是養父母進城賣菜在路邊無意中撿到的她。

 好巧不巧,蘇曉養母沒有生育能力,正打算領養一個孩子,蘇曉一下成了養父母的心頭肉。

 蘇曉十歲時,得了一場怪病,鼻子裡一直出血,服藥就好,停藥就流。

 為了給她蘇曉治病,養父母花光了家裡所有的積蓄。

 為了省錢給蘇曉治病,養母經常一天三頓只吃幹饅頭喝清茶。多次因為營養不良而暈倒。

 養父打聽一個偏方,半夜到山上採摘帶露水的哈哈花,差點被狼吃掉。

 蘇曉知恩圖報,想到養父母為了救她,差點把命搭上,她又怎麼不能為救養父母而委屈自己呢!

 走投無路的最終蘇曉答應了肖寒煙去了馬鴻軒家。

 按照約定,馬鴻軒奶奶一年給蘇曉一百萬,直到馬鴻軒醒過來。同時答應蘇曉,只要馬鴻軒醒過來,立馬和蘇曉辦理離婚手續。

 蘇曉有了錢,把養父母送到了醫養院。她和馬鴻軒雖然領了結婚證,但是馬家人並沒有把她當馬家人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