箐箐芃芃 作品

第123章 作業

“他們忙著店裡的事,那天店裡的生意也是特別好,買東西的人不少。三個大人愣是沒想起來孩子的事情,直到晚上7點了才想起來怎麼孩子還沒回來。這時,幾人匆匆出門去找,哪裡有孩子的影,學校的老師說孩子一放學就走了。”

 “調取了學校門口的監控,孩子是在17:38分的時候出的校門,這一路過來到紅綠燈口也有監控,但是孩子始終沒有在監控裡出現。”

 “報警了吧?”許嫻問道。

 “報是報了,但是當時的規定是需要失蹤24小時後才能受理的。”

 “啊?以前要24小時才立案啊,小孩如果是被拐走,早不知道被帶去哪了。還是現在更人性化一點。”許嫻說道。

 “那當然,任何事情都是逐步完善起來的。”

 “回家才那麼一小段路,應該很好查啊,怎麼一直沒找到呢。”

 “我找分局要了當年失蹤案的卷宗,給你們兩個小時研究,然後結合案件提出你們的建議。”顧琛給三個年輕人分配了任務。

 三個人分別看了卷宗後,就又聚到了一起。

 “我們把自己想到的地方都寫在白板上,然後一條條討論吧。”許嫻提議說。

 “好呀,雖然我們三個臭皮匠,但是合力起來也能頂個諸葛亮了。”劉安明說。

 “你這天天的就知道往臉上貼金。”丁月瑤對劉安明說。

 “我都自貶為臭皮匠了,怎麼能叫貼金呢。”

 三人把各自的看法和建議都寫到白板上。

 已經調查過的人物:父母,外公外婆,舅舅,爺爺奶奶,部分經常去超市買東西的顧客。

 排查:以上人物全部都沒有作案時間。

 排除理由:......

 “許嫻,你最小,你先來。”丁月瑤提議。

 “好。我覺得有幾條排除理由並不是很充分。你看這個顧客,還有這個顧客,另外孩子的父親和舅舅。”

 “為什麼?”

 “他們都只有旁人的口供證詞,或者車票信息證詞,但並沒有實質性的物證,比如視頻監控的證明就沒有。”

 “我也想到的是這個。”丁月瑤說,“人的口供其實還挺有可能出現偏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