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下火 作品

第26章

按理說,岳父在人大那邊操作,能啟動罷免黎錦的程序。可他覺得那樣還不夠,還要省委也啟動,開除黎錦的組織內職務。

 考慮到黎錦畢竟是剛評上的副廳級幹部,人大那邊需要跟省委溝通,才能更加符合程序。

 省委書記就奇了怪了,問:“考慮到黎錦同志置身那個情景,他也許說的更應該是氣話。他也是你女婿,你卻這樣要求,是不是也衝動了,要不要再考慮考慮。”

 岳父道:“來之前,我已經深思熟慮,我這樣並不是浪費我們國家和組織的資源,而是為了江東和平局勢。”

 “黎錦同志擁有全日制雙博士,高級經濟師,在國企工作期間,挽救了至少兩個企業,給國家增收百億,還是有功勞的。黎錦同志是人才,我們組織重視人才,也會保護人才。當然,如果黎錦同志真的違法亂紀,那也是要嚴查嚴辦的!”

 “據我掌握的,徐子龍和小女舉報黎錦的事,並非空穴來風,只是黎錦太狡猾,沒有露出馬腳。”

 “這樣啊,那我們就再查一查。”

 省委書記皺眉,他知道黎錦這個人 ,但並不熟悉,畢竟,黎錦不是他帶出來的。他送走蘇延年,沉思片刻,就臨時組織一次省級的五人會議。

 開會,先談了一些中央文件精神,他們省裡如何落實等,最後一個議題,才是調查黎錦的事。

 他道:“蘇延年同志找上門,要求省委解除黎錦組織身份,理由是黎錦挑唆蘇家和徐家的矛盾,還有黎錦貪汙受賄的指控。”

 省組織部長就道:“這是岳丈對女婿的不滿啊,若僅僅是他們家務事,我們還真不好決斷。”

 省長道:“誰說不是,清官難斷家務事!”

 省委書記道:“是很難斷,可蘇延年找上門,我們也不能什麼不做。”

 他就看向紀委書記,問:“上次調查蘇玉舉報黎錦貪汙的結果,如何?”

 紀委書記道:“那證據並非十足充分,所以調查以詢問,希望黎錦坦白為主。而蘇玉等舉報者也沒有提供更加有力的證據。我們就讓黎錦先回崗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