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程若 作品

第48章 法律顧問項目

在李珊收到信件之後,滬市醫院還有醫藥公司就有好幾家主動向李珊伸出了橄欖枝,承諾未來五年的法律顧問項目都是李珊的,且顧問費可以根據市場行情變化。

 這對於李珊來說簡直就是天上掉下來的大餡餅!

 不過李珊讀書的時候就懂得一個道理是:免費的往往最貴以及亦舒在《喜寶》中的那句“所有命運贈送的禮物早已在暗中標好了價格。”

 所以李珊很謹慎地和對方進行了深入細緻的交談,雙方的話題的走向每每都會問道:

 “聽說舉報谷安公司的那個人給李珊律師寫了封信?”

 嗯哼!又是這個問題,在和前兩家進行溝通時,聽到這個問題李珊還會假模假樣地擺擺手說“沒有的事兒。”

 可是最近的每家都會問道這個問題,李珊也覺得沒有必要繼續搪塞下去了,畢竟搪塞來搪塞去,對方也不相信,而且信裡的內容其實就和王家老二的身世有關,也沒什麼其他重要的信息。於是在再次被問道這個問題時,李珊回覆道:

 “是收到了一封信,但是對於這種程度的罪犯來說,無論是傳進去的信件亦或者是遞出來的信件,那都是經過了嚴格的檢查的。”李珊沒有選擇直接說信件無關緊要,畢竟李珊也心知肚明就算自己說了,對方公司也不見得會相信,還不如利用看守所的制度說事兒來得有效。

 但很顯然李珊忽視了一點,有可能對方不是在意信件的內容,而只是單單在意信件這個事兒,因為對方根本沒有問信裡面都寫了什麼,而是說道:

 “我們公司願意和李珊律師簽訂長期的法律顧問合同,我們聽說之前李珊律師主動去找過中心醫院的劉院長,現在已經不是了。但是沒有達成合作,那是他們醫院有眼無珠,我們公司一直以來都是慧眼識珠絕對不讓明玉蒙塵!”

 話說到這個份上,李珊又覺得自己得加小心了,本來談的三五年的法律顧問合同李珊都覺得有些倉促,現在又說長期合同,怎麼就感覺背後發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