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歡離合一杯酒 作品

第49章 律法都被你們玩壞了(第2頁)

 “至於萬興和管家嘛,

 按照聖律:若奸囚婦者,杖一百,徒三年。"

 柳知縣說完,發現呂小偉的臉色慢慢陰沉下來,頓覺不妙。

 呂小偉朗聲說道:“柳大人,你還真他孃的是個人才!”

 聽見呂小偉罵人的話,柳知縣驚呆了,

 大家都是讀書人,要不要這麼直接啊?

 你不同意,咱們可以改,可以商量嘛,

 怎麼直接就問候家人了?你好歹也是欽差啊,不講臉面的嗎?

 柳知縣從呂小偉的話中,聽出了不滿,甚至戲耍,

 橫下心來,我不裝了,我攤牌了!

 “呂大人,我對大聖律也是熟識,敢問這個判罰哪裡有錯?”

 呂小偉沒想到柳知縣居然敢說他對大聖律瞭解,

 “那麼柳知縣又是根據哪條律法,認為萬氏是囚婦?”

 柳知縣以為自己用聖律鎮住了呂小偉,

 傲然挺起身子,一改獻畫時候的諂媚,清了清嗓子:

 “聖律有云:如見婦人與人奸, 亦欲與奸而不從,

 因而用強姦訖,緣婦女已係犯奸之婦,

 雖有強姦之情,難以強論。

 大人以為然否?"

 “聖律中確是有這麼一條。

 如果有人遇見婦女和他人通姦,也想和此婦女通姦,

 該婦女不順從的話,用強力奸之,

 因為該婦女已經是通姦之婦女,

 所以雖然行為是強姦,但是不能按照強姦罪論處。

 你的大聖律背的還不錯,繼續說。”

 聽見呂小偉肯定的話,柳知縣更是驕傲:

 “聖律有云:"婦人在奸,見者挾之,

 不肯,乃用繩捆而強姦之,依奸囚婦。”

 呂小偉有點詫異了,自從自己穿越而來,

 見識了很多知縣、知府之類官員,

 判案基本都是臨時查書,

 很少有柳知縣這種能把聖律背出來的官員。

 呂小偉接話道:“是的,聖律也有這條,

 抓住婦女把柄要挾,

 就算用繩子捆了,

 也只能按照奸囚婦定罪。”

 柳知縣又來一句:

 “聖律雲:若奸囚婦者,杖一百,徒三年。

 大人,我的判罰有何過錯?”

 聽完柳知縣這番“有禮有節”的判罰,

 呂小偉已經是怒火中燒,

 直接站起身子,一掌拍在桌子上。

 對著柳知縣就怒罵:“不怕流氓壞,就怕流氓有文化,

 你這個斯文敗類,

 仗著自己熟讀聖律,千方百計鑽空子,

 有人使了銀錢,你就大罪化小,

 有人沒錢,僅僅看著不順眼,

 你就小罪化大,

 這樣與草菅人命何異?

 就不怕天理昭昭,報應不爽?”

 柳知縣被呂小偉猙獰的表情驚呆了,

 明明我背的聖律,你都說對啊,

 怎麼到了判罰的時候,你又不承認了?

 柳知縣犟嘴道:“大人,我們判案,

 就應該按照聖律來判,

 而不是自己的喜好,

 我知道大人不喜萬興,

 但是按照聖律,就應該判萬興杖一百,徒三年,

 我何錯之有?談何報應?”

 呂小偉大喝道:“按律該判萬興和管家凌遲!”

 一時之間,柳知縣目瞪口呆的看著呂小偉,

 本來,自己自從收了萬家的銀錢和字畫,

 苦心查閱大聖律後,才得出這個結論,

 畢竟只要自己安排衙役打輕點,捱過一百杖,

 徒三年裡面的操作空間可就大了,

 他萬興又不是高官名臣,沒人關心他到底發配哪裡,

 找個鄰縣,換個名字,躲上三年就行了。

 本來以為這麼一樁小事,自己拿了銀錢,

 那幅畫送給呂小偉,大家你好我好大家好,

 開開心心賺錢斷案,

 誰知道呂小偉一句“凌遲”,把柳知縣嚇壞了。

 呂小偉居高臨下,對著柳知縣怒目相視,

 “本來,本官以為你治下如此混亂,

 你因為糊塗,並不知曉,

 所以沒想給你大懲,

 準備今年考評中給你箇中下,

 但是從你剛才的判罰中,本官認為,

 你不是糊塗,而是故意作惡,

 本官一定要嚴查你歷年經手的案件,

 看看你到底是如何一手遮天的!”

 柳知縣看見呂小偉那兇狠的表情,

 不由自主倒退兩步,驚愕的看著這位欽差大臣,

 心想:大家都是做官而已,

 既然判案子找到了依據,

 順水人情一做,銀錢古畫一拿不好嗎?

 非要這麼魚死網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