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欄杆 作品

第305章 慘無人道(第2頁)

 "他們讓我退出牢房,說要審問人犯,我出了牢房後,六個人就開始對人犯踢打,約兩刻鐘後,這幫人才出來。領頭的黎啟賢對我說,伍牢頭,這個犯人拒不認罪,還畏罪自殺了,就以畏罪自殺論上報,然後這幫人就離開了牢房。等這幫人離開後,我急忙進入牢房查看,結果人犯被打得已不成人形,滿身血跡,頭部已被打碎了,看得我後怕不已。

 "我立即查找人犯記錄,才知道人犯是省城府學的副首教,名叫楊綿健,南寧府邕西縣百棠鎮那敏村人。我猛然想起了恩人說過,他是南寧府邕西縣那敏村人,這不會是恩人的親人吧?我就多留了個心眼,等到上報事情的時候,就問了典獄長這個楊綿健是否還有什麼親人,以便告知。

 "典獄長說,此人及其家人都是前朝餘孽,其大哥是反逆大匪楊綿風,現龜縮在十萬大山中,其弟也是前朝的一個縣令,在押回刺史府的途中也畏罪自殺了。楊綿健還有一個名叫楊剛的兒子,未歸案,其妻女現在就關在刺史府中等候官賣。楊綿健的事你只管按自殺上報,其他你就不用管了。

 "至此,我才知道被害的楊綿健就是恩人的父親,可惜我沒有救得下來。得知了牢中還關押著恩人的親人後,我就交代值守的兄弟不可惡待了這對母女,我是牢頭,兄弟們還是給我面子的,母女在牢中並未受到虐待。只是恩人的母親因受到驚嚇和刺激過度,在女兒被強賣時終於承受不了而精神失常了!

 "半年前,刺史府做了第一批官賣,強行將母女分開,先將女孩放在第一批賣掉了,對此我根本干涉不了,也不知被賣到了何處,不知典獄長知不知道,即使知道他也不會說的,但是典獄長那裡定會有薄錄記述。

 "我知道還會有第二批,第三批官買,救不了恩人的妹妹,我也要救恩人的母親,我決定等到恩人的母親被官賣時,就用錢將她買下來,多少錢都在所不惜。我找了個機會返回燎寨,將情況和族長說了,族長讓我密切關注官賣事情,這是救恩人母親的唯一辦法,不可錯漏失去機會了。這才定出以贖買的辦法買回恩人的母親,為了不被人知道去向,才有了繞彎急走返回燎寨的舉動。"

 伍正一口氣將情況說完,最後說道:"恩人的母親剛入獄的時候,精神狀態很正常,只是在入獄後憂慮過度,我又不能安慰她,更不能說楊綿健已被害死,怕她受不了刺激。在女兒被分開強賣時,她的精神狀態才失常的,萬幸的是,半年後她被放在了第二批官賣中,被我們買了回來,不然都不知道會變成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