蒼鷹 作品

第541章 先斬後奏

雲婷婷和方明輝,在八零年元月十八號,瞞著雲家所有人,去領了結婚證。

 戶口簿是雲婷婷偷出來的。

 為什麼說是瞞著雲家人呢?

 那是方明輝答應雲婷婷做這件事之前,卻是謹慎的和他爸媽商量過,並且得到了他們的同意和支持。

 不管用什麼辦法,只要讓兒子娶到雲家的大小姐,方偉林和朱明珠覺得,就算是兒子到時候被雲家責怪幾句,也是值得的。

 都是上流社會的人,哪裡可能真的把事情鬧到眾所皆知、翻臉不認人的?

 不就是結一個親家麼?

 他們家也不差啊!

 況且,真鬧起來,雲家更是丟人。

 這個餿主意,就是他們女兒自己提出來的。

 自己兒子只不過正好喜歡婷婷,‘迫不得已’捨不得拒絕罷了。

 而他們做父母的,同樣是被兩個孩子‘矇在鼓裡’,‘事已至此’,只能接受。

 朱明偉聽說外甥能娶到雲家的女兒,被自己女兒弄得煩躁不已的心,頓時彷彿像吃了一顆定心丸。

 和華家他沒有敢撕破臉,給各自留了一絲臉面。

 現在,外甥卻是娶到了雲家的女兒,這下子,馬上把丟了的臉面撿了回來。

 到‘領導’面前去‘彙報’工作的時候,也是底氣十足。

 雲婷婷敢做,卻不敢當。

 終究只是二十歲的女孩子,衝動過後,就開始害怕。

 她偷偷地把自己的換洗衣服,平常需要用的東西,她喜歡的一些小物件,一樣一樣的搬到了方家給他們準備的新房。

 一個二十平左右的房間。

 裡面廚房、衛生間都一應俱全。

 整個加起來,還沒有云婷婷原來自己住的房間面積大。

 雲婷婷心裡的失落和委屈,她都一個人忍著憋在心裡,沒有人可以去訴說。

 就是對著方明輝,雲婷婷也並沒有完全放下警惕。

 她需要維持好‘雲家大小姐’的矜貴身份。

 就算是以後被拆穿了,就算是被別人說是‘假’千金,她也是曾經雲家那矜貴的大小姐!

 二十歲的女孩子,很堅強的面對突然改變的身份。

 用謹慎的態度,為自己謀取最大的利益。

 方家夫妻給了新兒媳婦一千塊錢,讓他們自己去添置新房裡面需要的東西。

 本來是給的兩千塊的,但被方明輝截留‘中飽私囊’扣下了一千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