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初設法條

趙宏沒有理會這些人驚訝的表情“關於犯法之後處罰的問題,我認為不要用那些已經有了的刑罰,刑罰過重,不符合我們現在的情況。”要是動輒殺人流放,那沒過幾天趙宏就得當光桿司令了“可以試著用積分制度。”

 “積分制度?”在座的這些人都沒聽說過這個詞。

 “對,除去罪大惡極的、必須殺頭的,可以先用積分制度約束他們。犯了什麼錯扣多少積分,積分被扣到什麼程度需要受到什麼樣的懲罰,或加倍勞作或減少伙食,嚴重點兒的可以關禁閉。”

 “公子,這”文述許田蕭何對趙宏說的這些反應比較激烈。

 這不就是儒家誇讚的上古時期象徵性的懲罰嗎?這些只是儒家的美好幻想,怎麼能拿來實用呢?

 趙宏抬手打斷了他們“我知道你們要說什麼,我不是要學儒家崇拜的那一套。打個比方,在一年的時間裡百姓們有十分或者十二分,觸犯了什麼法律扣多少分,到了什麼程度受什麼懲罰,分數扣完了就殺。”

 只要不是儒家推崇的那一套就行,幾個人又重新坐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