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獅 作品

第173章 文花子(第2頁)

 這時候,如果裡面的人趕緊出來作揖賠禮,同時快速去搬請高人,借高人的面子給崔爺一個臺階,這家的買賣和小命還有的救。

 唉……

 可惜呀,倆南蠻子是吃生米的,滿以為崔爺再厲害也厲害不過王法,喊幾個跟隨來津的夥計出門給了崔爺幾腳,還喊來當地彈壓地面的“老架”,非要“老架”治崔爺一個攪擾良民之罪。

 “老架”嚇死也不敢難為崔爺,待崔爺走了之後,“老架”出於好心,勸倆南蠻子趕緊收拾東西帶著家小回奔原籍,並且馬上就得走,一刻也不能耽擱,往後再也不要踏入津門一步,不然後患無窮。

 沒想到的是,好良言難勸該死鬼,倆南蠻子一點也不在乎,反倒是埋怨“老架”向著當地人不向著他們。須知道,他們可是拿了錢孝敬過地方的,所以地方上也要有義務給他們主持公道。

 “老架”見自己說話賽放屁,人家根本不聽還嫌臭,於是撂下一句:“公道,哨子崔就是公道”。轉身走人,再不摻和。

 果然,就在當天的晚上,生絲行著了火。從天黑一直燒到天亮,燒得乾乾淨淨,嘛也不剩。

 古怪的是,離著生絲行僅有一街之隔的“水龍會”,居然沒有一個人過來救火。

 更怪的,挨著生絲行的買賣家,全都完好無損,就跟有避火罩護著似的,連牆皮都沒被火燻黑,只有生絲行一家被付之一炬。

 倆南蠻子正納悶之際,管家匆匆來報,兩房的女眷,還有家裡的兩位小姐一位小少爺,全都不見了人影。

 到了這個時候,倆南蠻子要是稍微懂點兒“人事”,就應該拿出全部家產來破財消災,他們不知道津門之中有個不成文的規矩,那就是不管是人是貨,三天之內給你保管的好好的,絕對不給霍霍了。

 立下這樣一個規矩,是擔心偷錯了東西綁錯了人,給自己和兄弟們身上惹不必要的麻煩。另外,也是為了給苦主預留三天籌措資金的時間,三天之內只要可以搭上“脈”,就可以拿錢把失物或是活人贖買回去。

 很明顯,這個規矩儘管不那麼規矩,但是挺仁義,因此多少年來人人遵循,無一人敢壞了這個規矩。

 直到有一天,督軍王佔元頭一個將這個規矩打破,自此再無方圓,也就再也沒人守規了。

 再說回那倆南蠻子,都已經火燎眉毛了,還傻乎乎的去報官,非要官府給他們把人找回來,還要嚴懲縱火之徒,不然他們就要一層層的上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