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獅 作品

第37章 硬骨頭潘大炮(第3頁)

 “三天。”長生說:“二狠子也要在站籠裡面示眾三天。”

 “三天!”於天任用力頓足,“這不是誠心要他死嗎!”

 兩人都沉默了。

 良久,於天任才開口問長生:“自有站籠之日起,有人撐得過三天嗎?”

 “有。”長生說:“有兩個。頭一個是潘大炮,另一個是王三禿。”

 “潘大炮,——王三禿,不就是王金波嗎?”

 “沒錯。就是他。”

 “這倆人被罰站籠的段子我是聽過的。”

 沒錯,於天任的的確確聽過,並且不止聽過一回。確切的說,津門當中,幾乎人人知道潘大炮站籠、王三禿站籠的典故。

 潘大炮是光緒年間的人物,與其胞弟潘二炮,並稱為“南城雙虎”,同屬耍胳膊根兒的混星子。

 那日,潘大炮在李二的剃頭棚剃頭刮臉兒,見李二的徒弟二喜皮白膚嫩,明明是小夥子,長得卻賽過大姑娘,於是以收養義子為名,將二喜騙到家中,強橫徵用。

 二喜慘遭蹂躪,苦不堪言,找到自小拜過的義父,諢號“雙叉子”的黃四,求義父為自己討還公道。

 黃四遂攜帶雙刀,孤身闖進“潘記鍋伙”找潘大炮理論。

 潘大炮恰好不在鍋伙之中,回來之時,聽說黃四來找自己,就知道一場惡鬥在所難免。於是決定先下手為強,夥同胞弟潘二炮,盟弟“小元霸”李小勇、“鐵老虎”顧老六,利用夜晚辨物不清之際,將黃四堵在小巷中,將其亂刃分屍。

 黃四的老婆轉天去衙門告狀,好巧不巧,正好被最痛惡混混兒的李大辮子撞見。李大辮子立即發出飛籤火票,將潘大炮緝拿歸案,問其是不是殺死黃四的兇手,同夥又有幾個?

 潘大炮在堂上大耍混不吝,揚言殺死黃四之人就他一個,沒有外人幫襯,要殺要剮,悉聽尊便,皺一皺眉,不是好漢。

 李大辮子責令一個名叫康萬年的屬下,必須要叫姓潘的吃點苦頭。偏巧康萬年與黃四多多少少沾點親帶點故。於是乎,康萬年對潘大炮用了兩種極刑,一名“喝紹興酒”,一名“獨坐金交椅”。

 嗟乎,普天之下能同時扛過這兩種極刑的,恐怕就只有潘大炮一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