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抓緊時間掙錢

那立文哈哈大笑起來,笑著笑著瞬間僵住了。

 她氣急敗壞地擰著張子建的手背:“你媽才是潑婦,你們全家都是潑婦,全家就沒一個好東西。”

 那立文的婆婆呂鳳珍非常潑辣,是遠近聞名的潑婦。

 還是極品潑婦。

 見誰打誰的那種。

 懟婆婆,鬧妯娌,和所有親戚都打成了烏眼蜂,從不來往。

 哪怕是唯一的親姐姐,那也十幾年互不來往。

 後來還是下一代長大了聯繫起來,她才和親姐破冰。

 至於左鄰右舍、小商小販,就沒有她不下手的。

 因為實在是太厲害,導致家兒子,女兒都不好找對象。

 所以,張家的兒子都是大齡才結婚。

 也就是她家幾個孩子長得好,又很爭氣,全憑自身本事找到了眼瞎盲目的姑娘。

 張子建的大哥張子雄和二哥張子偉都是離了再結的二婚頭,哥倆頭一個媳婦兒,皆因為受不了婆婆呂鳳珍無端的指責謾罵不和他們過了。

 凡是嫁到張家的媳婦兒,就沒有不被她磋磨過的。

 記得那立文剛剛和張子建訂婚的時候,她家的附近住著一個媳婦兒李玉珍,她老公也是養大客車的,只是和大姐那立思在車站等客時認識而已。

 她便好心地對那立思說:“可得讓你妹妹三思,那家人家可複雜了。尤其是那個婆婆特別不好相處,就你妹妹那麼文靜老實,肯定會受氣的。”

 那立思聽了沒在意,反而說:“沒事兒,張子建說了,他自己有房子,一結婚就單過,不和婆婆住在一起,不招不惹她她還能故意找事?”

 李玉珍嘆氣:“你是不知道啊,那個老呂太太可不同於一般,無理都能攪三分。而且啊,他們家三個兒子都是大孝子,可聽他媽的話了。”

 那立思還是不以為然:“再能無理取鬧,也不和她天天在一起,招不到也惹不到他,只不過是逢年過節能去去而已。放心吧,我妹妹可不是我,你看著她文靜,其實厲害著呢,沒人招惹她乖得很,要是惹她不痛快那可就夠喝一壺的。”

 當大姐的都這樣說了,李玉珍作為旁人也就不說什麼了。

 那立思和那立文說了之後,她也覺得不住在一起應該沒事兒。

 在八十年代,訂了婚之後那就是板上釘釘的事,極少有反悔的。

 那立文當時就想,如果結婚後婆婆要是敢打罵她,或者指使張子建打她,絕不受著,堅決反擊。

 婆婆又不是親媽,沒有養過她一天,憑什麼受她氣啊?

 生養自己的親媽都沒有捅過她一手指頭呢。

 張子建也別想動自己一下。

 於是。

 兩人結婚時,那立文就和他來了個約法三章:

 第一,不能罵她,罵了就離婚不過。

 第二,更不能打她,要是打她一巴掌,那就更不能過了。

 第三,不能出軌,出軌就卸掉第三條腿。

 後來,張子建出軌了,那立文很想卸掉他第三條腿。

 無數個夜晚輾轉難眠,夜不能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