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脫離父子關係(第2頁)

 媽媽從生病後就開始跟我講她有多少錢,多少東西,還把存摺和物品清單反覆拿給我看,生怕我記不住。

 所以我很清楚,單媽媽留下的東西別說養我到十六歲,就是養我一輩子都是足夠的。”

 聽他這麼說,陸興生更加憤怒了:“你的意思是我貪圖了你媽留下的錢?你後面不吃不用嗎!還有,那些東西后來全交公了!”

 陸安清冷笑出聲。

 “所以,一直都是我媽在養我!我用的是我媽的錢!

 還有交公後歸還的東西呢?我之前去善後辦查過,那些東西可是都還回來了,你們準備什麼時候給我?”

 之前去接收房子沒有成功之後,陸安清就去了一趟善後辦,從那裡拿到了當初父親他們上交物品的清單。

 上交的東西和母親留下來的東西有很大的出入。

 所有的金飾以及能換錢的東西全都沒有了。

 他不知道要怎麼說沈英,大概是聰明反被聰明誤了。

 當初她攛掇著上交時大概沒有想到會有歸還的一天,更應該沒有想到這些東西陸安清手裡同樣有一份母親留下的清單。

 所以截留起來肆無忌憚。

 之前因為是出公差,能夠留在京城的時間太短,陸安清沒有機會去和她說這件事。

 現在正好有機會,那就攤開了說清楚。

 陸興生被兒子這番話問得一下子卡了殼。

 他不是一個在乎身外物的人,對他來說,工作,仕途都比那些錢物要重要的多。

 他和前妻過不到一起是出身和性格問題,和錢沒有一丁點關係。

 所以在兒子說起他媽給他留的錢時,陸興生覺得受到了侮辱。

 而此時,當兒子提到歸還後的東西歸屬問題,陸興生才想起——

 對的,那些東西是前妻留給兒子的,他們確實沒有留下的理由。

 當年,運動越鬧越兇的時候,妻子沈英提醒他應該主動將前妻留下的東西交出去,主動劃清界限。

 那時候他自己都焦頭爛額,就將那些瑣事全都交給了沈英處理。

 當初他們結婚時,前妻留下的存摺還有一箱子東西,他結婚後就一把手全都交給了沈英,自己壓根沒有留意那些東西的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