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沫s 作品

第90章 證據確鑿,都察院管不了(第2頁)

 “哦?就這麼兩句話,就來定本宮的罪了?”

 “自然不是,癩二拿了證據出來,一塊擁有公主府印記的吊墜,以及一隻有著司珍房印記的耳墜,而這耳墜已經與司珍房對過記錄,是送到了姑母這裡來的。”

 “本宮的首飾,都不知道打發給多少下人了,你說的那耳墜,本宮都不知道是哪一個。”

 “哪一個不重要,畢竟人證物證都有,可姑母畢竟是天潢貴胄,不能隨意傳喚,所以這才來請姑母去一趟大理寺,若是有人栽贓陷害,也好儘早處理,不是嗎?”

 夢華的臉立刻就沉了下來,“蕭哲!!本宮是陵南公主,代表的是皇室的臉面,今日我若進了大理寺,你知道這是什麼後果嗎?”

 一般來說,這種涉及皇室嫌疑人的,審理的地方都不會在大理寺,雖說大理寺是陵南最高級別的審理刑獄案件的府衙,但,一個審理便能說明問題了。

 不是什麼案子都能送到大理寺的,必定是證據確鑿、牽連廣大的案子。這種皇室被牽連其中,若是沒有直接證據能夠證明的。

 一般都會是在都察院,哪怕由太子主審,也該在都察院,而非大理寺。

 都察院雖然都是負責監督與上諫的言官,也不管這些案子,但作為“三法司”之一的監察部門,在大理寺無法受理案件的時候,就會轉移公堂到這邊來。

 這也是默認的規矩,言官不管案件,卻要監督京城所有的一切,他們要彈劾誰,自然也會收集相關證據。但是,不該他們管的案件,他們也不會插手去找證據。

 因此,夢華知道自己會被傳召,但一直以為是會傳召到都察院的公堂,而非大理寺的公堂。

 進了大理寺,不死也要脫層皮。

 看看上一次科舉舞弊案子,被抓的那些人,即便最後查出來是王家和韓家做主導。可作為負責科舉的禮部,涉事官員全部都被罰了俸祿,降了職。

 就連禮部尚書溫大人,也都遭受牽連,降為禮部侍郎。

 而最重要的一點是,大理寺憑證據抓人,沒有證據,或者這個證據不足以證明這人的罪責,是不允許抓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