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金糖 作品

第192章 凡間血案,請神作證!

人間界,東土大唐,新豐縣。

 今日,縣衙有一樁命案再審,街坊鄰里有上百人前來圍觀了。

 “可惜了這周晴晴了,多麼好的一個女人啊,怎麼就殺了人了。”

 “誰說不是呢。平日裡跟街坊鄰居都挺好的呀,除了生不出娃,哪裡都好。”

 “為了生娃這事,兩人也爭吵過好幾次了。”

 “可能是他丈夫發火了,辱罵了她,讓她氣急攻心了吧。那天晚上我都聽到吵架了,還有打鬧聲了呢。”

 “最毒婦人心吶,你們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

 老百姓議論紛紛著,有人惋惜,也有人看熱鬧。

 縣衙大堂。

 正位上,縣令黃廷勇再次翻閱著卷宗。

 死者的生平、朋友都走訪過了,都沒有可疑人物。

 而案子的物證、間接的人證、過往的事蹟,都指向犯人,周晴晴。

 可週晴晴卻拒不認罪。

 不但不認罪,還為死者叫冤!

 說死者也是被謀殺的!

 不管講證據,還是動刑,都無法改變這婦人的立場。

 這就讓人頭大了。

 黃廷勇皺著眉頭,心中總覺得有點古怪,可就是查不出來。

 證據,又是鐵證!

 按照大唐律法,這周晴晴,當斬。

 今日再審,就將定案,結案,然後問斬。

 黃廷勇放下卷宗,對堂下衙役說道:“帶犯人周晴晴。”

 “帶犯人周晴晴!”堂下衙役一聲高喝。

 不多時,兩位衙役就押著一位婦人上堂了。

 只見那婦人面容憔悴,表情呆滯木訥,白色囚衣上依然血跡斑斑,一雙手腳都是血跡斑斑,明顯是動刑了。

 圍觀的人群中,有一個看熱鬧的富家員外爺,見得這婦人模樣,嘴角勾起一縷冷笑。

 只要過了今日,一切就風平浪靜,逍遙自在了。

 縣衙大堂。

 見周晴晴跪在堂前,縣令黃廷勇臉色暗沉,說道:“周晴晴,關於七日前,冷雨夜下殺害你丈夫之事,你可還有話要說?”

 周晴晴抬頭看了看黃廷勇,罵道:“昏官!”

 “大膽!”堂上師爺大喝道:“辱罵朝廷命官,當處以杖刑!來人,打上五大板子!”

 “行了!”黃廷勇大喝一聲,阻止了師爺,這被周晴晴罵也不是第一次了,都已經麻了。

 師爺臉色一滯,也只好作罷。

 “此案證據確鑿,你罵本官也沒有用。”

 縣令黃廷勇沉聲道:“你口口聲聲說,人不是你殺的,甚至你丈夫也有冤情。可你沒有證據,你也並不知道你丈夫到底有何冤情,是何人要殺他,不是嗎?”

 周晴晴沉默不語。

 “本官推斷,你所述的一切皆是你的妄想,是你的臆想。”

 縣令黃廷勇站起身來,走下堂前,緩緩說道:“街坊鄰里都說你為人賢惠,將家裡操持的不錯。你丈夫為人也是勤勤懇懇。還能做點小生意,賺點小錢,日子過得還行。

 你夫妻二人結合,本是人生幸事。

 可問題就在於,你,生不了娃。”

 周晴晴搖頭道:“大人,民女已經說過,我是生不了娃,所以我就讓我丈夫娶一房小妾,讓人來生。那爭吵,是我想強求他娶妾,是他不肯。”

 ???

 還來?

 縣太爺黃廷勇有點無語了。

 讓一個男人娶妾,還不肯的?

 這可真是稀奇了。

 邊上圍觀的老百姓裡,不少人也都搖頭笑了。

 這女人撒謊,也不來點正常的。

 別人都是想娶妾,家裡那位都不讓,還要死要活的。

 你倒好,你讓你男人娶妾,你男人反而不肯了?

 你還逼著他娶了,他還跟你吵,我不娶?

 圍觀者中,絕大多數人對於這個說詞,是不信的。

 人群中的那位員外爺,也笑了。

 那笑,是開心,可不是恥笑。

 這女人越是這樣,對他就越有利。

 否則,一旦出現轉機,這死的人,就是他了。

 “你的口供,沒有任何的變化。”

 縣令黃廷勇沉吟著,又再次看向周晴晴說道:“本官再給你最後一次機會,你再想想看,還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人不是你殺的。

 又或者還有什麼人可以為你作證?

 如若沒有,本官將結案。”

 轟!

 周晴晴聞言,如遭雷擊,臉色煞白之極。

 一時間,淚水又湧上來了。

 物證?

 我有什麼物證?

 那髮簪上都是自己的手指印!

 可那髮簪明明一直在裡屋的,就不知道為什麼又出現在了外邊。

 人證?

 那天夜裡,家裡沒有人來做客。

 那天夜裡天寒地凍,還下著雨,巷子里根本沒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