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南德龍 作品

第284章 超級商業佈局5(第2頁)

 “就是從子公司,最開始發展,還小的時候,將股份釋放出去,找到一批人過來融資,融資完畢之後,開始投資第2個縣城,投資完畢之後,將第1批融資的投資者踢出去,讓他們將股份,按照市值賣給另外的人,讓另外的人,擁有融資投資這家子公司的機會。”

 “等到第3個縣城,開始籌備的時候,又將第2批融資投資的人,再次踢出去,尋找第3批,融資投資子公司的人,以此類推,直到子公司,做到足以上市的地步,在這個過程當中,這一些融資投資過子公司的人,都因為子公司,在不停發展壯大,賺了一倍以下的錢。”

 “那要怎麼樣,讓這一些融資投資子公司的人,心甘情願的將手上,他們所持有的股份,賣給別人,讓別人有機會,融資投資我們這些子公司。”

 “那就要在他們,融資投資子公司的時候,跟他們簽好協議,第1批人,我們算好他的增值利潤,在他所投資當時子公司的價值,翻一倍的時候,可以允許他,將手中的股份賣給別人,而且是強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