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峙嶼 作品

第80章 經十條

霍蒙生道:“要說屬下提出的十條意見,也許不見得有多少創新,但只要實實在在得到執行,效果定可立竿見影。”

 《經十條》的主要內容為:

 一、所有開辦商業、企業的鬼魂,只需要做稅務登記,不需要其它任何證照。也就是說,五華山將軍府和萬靈國朝廷對轄區內的生產行為和商業行為,不做任何審批、監管,只要求所有的生產經營主體照章納稅即可。

 二、對兩地社會面基本需求,比如供水、照明、基本醫療、基礎教育、基礎交通、糧食基本保障等方面,因地制宜,劃定範圍,制定目錄,實施官辦官營。由這些基本面向上的需求,則完全交由市場決定,社會生產經營主體按市場需求提供產品及服務,照章納稅。

 官辦官營項目可由當地衙門自營,也可實施招標經營,招標經營由各地城隍、城邦衙門向所有社會性生產經營主體實施公開招標,招標經營情況由自由署衙門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效能審計,審計情況亦向全社會公開,接受各城及城邦鬼民百姓監督。

 三、提升稅務衙門。將各地稅務衙門品秩和規模皆做大幅提升,使之具備跟本地城隍、城邦衙門相同之地位。稅務衙門事務單一,只管登記和收稅,城隍、城邦之政務軍務皆不須管。

 授予稅務衙門稅務調查全權。除開各地官辦官營目錄上之項目外,其餘所有生產經營項目,稅務衙門都有權做徹底之調查。

 授予稅務衙門對偷稅漏稅行為的處罰之權。對於發現或調查出的偷稅漏稅鬼魂,稅務衙門可擬罪送當地城隍、城邦衙門,當地城隍、城邦衙門必須照擬定罪執罰,不得更改稅務衙門所擬。如果認為稅務衙門所擬明顯失當,當地城隍、城邦衙門可送自由署衙門裁決。

 四、金融市場化。金融也是市場行為,金融產品也是社會商品,必須完全市場化。各地城隍、城邦衙門不再監管金融行為,由市場決定供需。金融產品經營主體跟其它生產經營主體地位相同,在稅務部門登記,照章納稅。

 五、建立質量補贖體系。總體上講,服務及產品質量交由社會評價、市場淘汰,但將軍府衙門和萬靈國朝廷,要建立整個地區產品及服務質量標準,各地城隍、城邦衙門則在全地區標準之內,根據需要建立本地產品及服務質量標準。全地區及各地方標準每五年更新一次。

 實行質量補贖、追訴制度。不論是官辦官營,還是其它任何生產經營主體,如果因為產品質量或缺陷等問題,對購買者造成損失和傷害,購買者均可到屬地衙門提起訴訟。五華山將軍府和萬靈國朝廷必須賦予訟師獨立調查、取證權,任何鬼魂不得阻撓,以保證此項訴訟獨立進行,衙門不得干預。

 六、實施完全的對外自由貿易。在萬靈國跟西方諸國的邊境線上,設立跟土城通關貿易署性質一樣的機構,負責進出商品的通關登記和收稅。在通關貿易署下設置檢驗檢疫衙門,負責通關貨物的檢驗檢疫,防止有害物質進入萬靈國和五華山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