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1章 江桂和的狡辯


                 省委並沒有直接對江桂和採取強制措施,而是打電話讓他到京州來一趟,接受組織談話。

  江桂和來了之後,當著易學習的面大喊冤枉,並信誓旦旦的表示:

  自己沒有收受汙染企業賄賂,為汙染行為提供庇護,更不存在賣官鬻爵的行為。

  還一口咬定,邱關平和楊恆強對他的檢舉揭發,都是誣告、胡亂攀咬。

  易學習對此見怪不怪,這種不見棺材不落淚的貪官多的去了。

  問道:“你在老家是不是有個私生子,名叫江雲波?”

  “確實有這麼個人。”

  江桂和先是大大方方的承認了,但馬上又辯解道:“易書記,我想糾正一下,私生子的叫法很不恰當。”

  “我當年和未婚妻李雲芳退婚的時候,並不知道她已經懷了我的孩子,直到十幾年後李雲芳喪偶,她才對我說了實話。

  我和江雲波只有血緣關係,不算法律意義上的父子,並沒有故意違反黨紀國法。”

  “既然沒有違反黨紀國法,你為什麼要瞞著,一直不向組織彙報?”

  “易書記,這種事雖然沒有違法亂紀,但在那個年代,年輕男女婚前發生關係,畢竟多少有些不光彩。

  主要是擔心會引來流言蜚語,對自己的事業和工作造成不好的影響,所以才沒有主動向組織說明情況。

  在這個問題上,我確實有自己的私心,還望您能理解、體諒一下。”

  “能理解。”易學習點了點頭,馬上又話鋒一轉。

  “我聽說李雲芳喪偶後,住進了你父母家裡,你們的兒子江雲波在魔都買房買車做生意,也都是你出的錢。

  你這麼做,是不是因為對當年悔婚的事情感到愧疚,良心上過不去,所以想對她們母子進行一些物質上的彌補?”

  江桂和聽完之後,心裡立刻盤算起來。

  易學習明顯在套自己的話,而且這還是一道送命題。

  如果同意這個說法,等於變相承認自己在經濟上有問題。

  要是否認,又意味著自己缺乏黨性良知和責任心,道德水準低下。

  幸好自己早有準備,想好了應該怎麼說。

  “易書記,事實上這樣的。

  農村裡的風氣不好,李雲芳的丈夫病逝後,她在婆家沒少被欺負,小叔子還圖謀她家的地,想把她趕走。

  我聽說之後,心裡很是過意不去,就讓她帶著兒子住進了我父母家裡,可以互相照應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