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修橋回扣


                 祁同偉和葉飛在縣城養傷,林守業又太慫,撐不起局面,如今的紫溪村,一時間有些群龍無首。

  也不知是巧合還是人為操縱的,就在這個時候,胡漢三殺回來了。

  林有田最終被縣人民法院判了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三年執行。

  也就是說,只要他在三年內表現良好,沒有其他犯罪行為,就一天牢也不用坐。

  祁同偉聽到這個消息後,差點沒驚掉下巴,小小一個貧困村的村主任,貪汙六萬多還能不用坐牢,真是豈有此理。

  可很快他又發現,好像還真的可以這麼判。

  因為村主任不是國家公務人員,不適用於貪汙罪,檢察院只能以刑罰較輕的職務侵佔罪去起訴他。

  六萬多的案值,在職務侵佔罪裡算是數額較大,刑期三年以下或拘役。

  而且以吳金虎和林有田的關係,肯定不會坐視不理,有他在背後操作,這樣的結果並不算太意外。

  這個刑期的設置也很巧妙,三年是頂格處罰,可以堵住悠悠之口,再來個緩三,又可以名正言順的直接恢復自由。

  沒點法律研究水平的人,還真想不出這麼絕的辦法。

  出於好奇,祁同偉特意把當值法官的名字打聽到了,他叫陳清泉。

  這個似曾相識的名字,讓祁同偉疑惑了好一陣子,最終還是想了起來。

  陳清泉,不就是那個喜歡和年輕女老師上課,尤其愛好學外語的禿頭嗎?

  好傢伙,這世界是真的小,又碰到一個熟人。

  既然是陳清泉主審,那林有田的判決結果也就可以理解了,只是不知道,這回吳金虎給他找的是國語老師,還是外語老師……

  林有田回到紫溪村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林守業從村委會拽了出來,狠狠的訓斥了一頓。

  什麼忘恩負義、狼心狗肺、見利忘義、賣主求榮……

  他幾乎把所有知道的罵人詞語,都一股腦砸在了林守業身上。

  當年林有田當村主任的時候,林守業冒著背鍋的危險,也就混了點吃喝,其他啥好處都沒有得到,如今卻被罵的狗血淋頭,心裡自然忿忿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