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原 作品

第354章 無所遁形!


  警察將兇手逮到警局。

  歹徒是一個慣犯,對於的行為供認不諱,但咬定自己只是入室盜竊。

  盜竊和搶劫差距就很大了,量刑不是一個級別的。

  “倘若只是為了盜竊,你為什麼要對女主人動手?”

  歹徒喘著粗氣解釋:“我原本想看看她家裡有沒有人。沒想到她直接開門了。我覺得她肯定看到了我的臉,慌亂之下,想要將她弄暈,然後逃離現場。”

  他頓了頓,用乞求的語氣說,“能不能將我送到醫院治療,我腿短了,太疼了。”

  一名警察安慰道:“我知道你現在特別痛苦,但我們有流程。只要你配合,等做完筆錄,我們就將你送到醫院進行治療。”

  歹徒額頭上佈滿汗珠,因為疼痛,脖子上青筋槓起,每說一句話,都摻雜著痛苦的哀嚎。

  斷骨之痛,鐵人也扛不住。

  “我配合啊!我承認自己想要做壞事。但,我不是沒有傷害到他,相反,我自己受傷了,還這麼嚴重。”

  另一個警察面無表情,繼續審問,“儘管你沒有成功傷人,但你有傷人的意圖。別人是正當防衛!”

  歹徒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我認罰!希望你們能看在我坦白從寬,沒有造成巨大損失的前提下,給與寬大處理。我願意積極配合!”

  兩名警察互相對視,眼中露出複雜之色。

  眼前這個歹徒的檔案不算複雜。

  曾因行竊被拘留多次,從經驗判斷,他此行極大概率也是盜竊。

  而且,他認罪的態度這麼好。

  儘管他們對犯人沒有任何好感,但必須要得按照規章辦事。

  即使明知認罪態度是偽裝出來的,但必須要相信人會悔過,要給犯錯者回頭的機會。

  為什麼有些罪要從輕處罰,有時候是要給犯罪者心理暗示,你退一步,可能還有機會。

  這也是對受害者的間接保護!

  一名警察從審訊室走出,在筆錄室找到受害者溫雲。

  溫雲關心審訊結果,“請問結果如何?”

  警察搖頭,“他認罪了,承認自己行竊。”

  溫雲作為律師知道行竊的結果,皺眉,“他在撒謊!他一直在尾隨跟蹤我,如果不是我們應對得當,肯定會傷害我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