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零開始開荒,打造最強部落 作品

第10章 博狼(第2頁)

  白風往火堆旁湊了一下,藉著火光看自己的傷口。

  胳膊上有被爪子劃傷的,但傷口很淺,血都快乾了,倒是腿上的傷口,左腿上三條爪痕,兩邊的稍淺,中間的一道比較深。不過也沒達到要縫合的那種程度。

  沒傷到動脈,但血還在流,白風抓了一把草木灰撒上去,用草木灰止血。是實在沒辦法,就算白風上輩子是醫生,但在什麼都沒有的情況下,他也沒得選。

  好在身體素質夠好,加上一把草木灰,血很快就止住了。

  白風看看天色,再過不了多久,天就該亮了,被狼這麼一嚇,白風也睡不著了,乾脆湊在火堆旁邊,靜等天明。

  等太陽光明晃晃的照過來時,白風煮的早飯也好了,緩緩的吃完,白風才把狼的屍體拉過來仔細看。

  這狼的骨架很大,但也基本只剩個骨架了,很瘦,而且看皮毛狀態,已經是個老狼了。

  白風推測,這應該是頭老狼王,被新狼王趕出族群后,只能獨自覓食,要是昨晚來的是狼群的話,白風現在已經成狼粑粑迴歸自然了。

  狼捕獵都是團隊合作,才能獵殺大型動物,像這隻老狼獨自捕獵的話,成功率很低,應該是餓的沒辦法,才冒險繞過火來偷吃。

  其實按體型以及力量的話,人完全可以打的過狼,膝蓋,肘都是強硬的武器,只不過人太怕受傷了而已。

  初到荒野的白風,好在遇上的是這隻老狼,才能以這麼小的代價擊殺。

  白風用刀,把狼的皮子剝了下來,放到兔子皮一起,等東西準備好了,就處理皮子。

  狼的肉白風不知道味道怎麼樣,不過按理說狗肉能吃,狼的應該也能。

  於是白風割了一小燒放火上烤,等滋滋冒油的時候拿起來一嘗,酸澀,老而且塞牙,一點都不好吃。

  但白風不敢浪費一點的肉,雖然難吃,也還是把它處理碎,放在燻肉架上去熏製。

  白風腿上的傷口已經徹底不流血了,白風煮了一鍋開水,放了些鹽,然後用鹽開水輕輕的清洗傷口。

  不嚴重的傷口,但白風還是怕會感染,特別是夏天,這溫度和溼度,太適合致病菌繁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