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順利通過,招攬示好(第2頁)

    這是無辜不無辜的事兒嗎?

    才五歲大的孩子,張嘴就是殺人,還說的這麼理所當然,眼裡看不到半點害怕,這正常嗎?

    許懷義一時間不知道咋接話,扭頭去看媳婦兒。

    顧歡喜神色自若的道,“小魚說的很有道理,那山匪攔路搶劫,按罪當誅,但是,他即便死有餘辜,那也該是由朝廷、府衙、負責刑罰的官吏們去抓捕、去審判、去量刑定罪、再去執行,其他人是沒有那個權利的。”

    顧小魚下意識的道,“可他是壞人啊,我們也不是濫殺無辜,殺他,是為了拯救其他的過往百姓……”

    顧歡喜點頭,“嗯,你的想法是好的,可事情卻不能這麼辦,為什麼制定律法?就是為了約束百姓,約束大雍朝的每個人,律法明確規定,殺人償命,除非是簽了死契的下人,他們的命屬於你,你才可以隨意處置,其他人,哪怕對方有罪,你也不能想殺就殺,那是越俎代庖,挑釁律法的嚴明。”

    顧小魚抿住唇,沒吭聲。

    顧歡喜笑了笑,“是不是覺得這樣並不合乎情理?”

    顧小魚不好意思的“嗯”了聲,“兒子不是不信孃親,而是有些想不通,還請娘解惑。”

    “其實說白了,很簡單,就是尊重和敬畏律法,律法可以修改,但不能觸犯,哪怕有些條例不近人情,那也要以律法為先為重,以律法治國,國家好不好的,我也不知道,但總歸不會出大亂子,可要是以情治國,無視法紀,有能力的人都可以由著自己的喜好和判斷去決定別人的生死,那這個國家必亡。”顧歡喜最後一句,說的語氣略有些重。

    顧小魚心頭一震,面色變了。

    許懷義馬後炮,“你娘說的全對,為父不是殺不了那山匪,也不是不敢殺,更不在乎失信不失信,而是不能殺,因為我沒有處置他的權利,我現在要是個縣尉,我肯定判他個秋後問斬,哪怕我只是個衙門裡的小小捕頭,我都敢以他拘捕鬧事的由頭,將他就地宰了,可我現在就是一普通百姓,能斷他一條腿,便是目前能做到的最好結果。”

    “那您之前朝著山匪頭子衝過去的時候,當場砍的那倆山匪,可沒見您手軟,那時,您就沒想過會不會要了他們的命?”

    “情況不一樣,我那時候是自衛,自衛過程中砍殺了人,那屬於防衛過度,情有可原……”他不確定的又看向媳婦兒,“眼下的律法是不是這樣啊?”

    顧歡喜差點沒衝他翻白眼,當她什麼都知道啊?原主的記憶裡,也沒有這方面的知識,她穿過來後,也沒讀律法相關的書籍,她上哪兒知道去?“書中自有答案,等到了京城,我們就去買書來看。”

    許懷義傻眼了,“啊?沒必要吧?”

    顧歡喜扯了下唇角,不容置疑的道,“不,很有必要。”

    許懷義張了張嘴,不敢再跟媳婦兒倔嘴,轉頭彈了顧小魚一個腦瓜蹦,“都賴你,小兔崽子,坑你爹啥不好,坑你爹讀書!”

    顧小魚,“……”

    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這是世人皆知的道理,偏偏他這個爹,對讀書畏之如虎、避之不及。

    隊伍這次中途沒停下休息,一直走到中午,離著那山匪盤踞的地方二十多里地,再也沒可能被追上後,才找了個處妥當的地方埋鍋造飯。

    直到此刻,眾人也才算徹底放鬆。

    很快,炊煙升起。

    不過更多的人,卻是躺在草墊子上動都不想動一下,這半天,又是急著趕路,又是跟山匪對抗,刺激是刺激,累也是真累。

    徐村長不放心的巡視了一圈,怕有人扛不住嚇出病來,還特意請焦大夫幫著都瞧了瞧,除了之前殺狼受傷的那幾人需要換藥外,其他村民,就都還好。

    徐村長感慨,“大家夥兒越來越能抗事兒了。”

    擱在之前,誰敢想到會有這麼一天呢?

    山匪啊,他們竟然連山匪都不怕,還從山匪手裡安全離開了,上哪兒說理去?

    焦大夫道,“多虧了懷義,有他在,大家才能有驚無險,不然,就算咱們能闖過去,傷亡肯定不會小了,那之後的結果,就不是眼下這樣了,怕是哭的哭、叫的叫,沒幾家能安然無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