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箋 作品

第341章 先敬羅衣後敬人(第2頁)

 這小丫頭,一同李富貴說話就臉紅,這不是喜歡是什麼啊!

 知道她年紀小,臉皮薄,所以李夢也沒有繼續說下去。

 另一邊,李富貴看著一大早上就殺到酒店的秦嵐:“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這校慶不是上午十點才開始嗎?這才不到八點啊!”

 此時李富貴真是嚴重懷疑秦嵐是不是得到了葉景崇真傳。

 不然這兩人怎麼都喜歡大早上的就往自己這跑。

 “這好歹也是你時隔這麼多年第一次回去,總要好好收拾一下吧!”

 “你趕緊上樓洗漱一下,我帶你去換身行頭!”

 秦嵐之所以這麼做也是有自己的私心的。

 秦嵐知道這次校慶,無論是趙琳還是程野都會去。

 上學的時候,秦嵐就很喜歡李富貴,只是當時的李富貴一整顆心都撲在趙琳的身上,根本就看不到身後默默注視著他的自己。

 關於趙琳和程野的近況,秦嵐也不是沒有打聽過。

 這些年程家的生意雖然算不上多好,但總歸也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的。

 當年程野和富貴的事情鬧得也算是轟轟烈烈。

 當時的程野是程家的少爺,李富貴是一個鄉下的窮小子。

 窮人的窘迫向來就是富人的樂子。

 即便當初是程野橫刀奪愛,趙琳腳踏兩條船。

 但旁人卻不會將事實說出來。

 他們只會說是李富貴不自量力,竟然敢同程野搶女人。

 單從李富貴平日的言行,秦嵐就不難得知,如今的李富貴早就已經不是當初那個自卑膽怯的窮小子了。

 一個人內心的富足,是遠比穿幾萬塊錢的衣服,戴什麼名牌手錶要強得多的。

 “知道你不是那種喜歡招搖的人,但畢竟是時隔這麼多年第一次回去,總得象徵性的意思意思吧!”

 從某種程度來說,李富貴同秦嵐還是有幾分相像之處的。

 那就是都不在乎那些旁的身外之物。

 或許也正是因為如此,秦嵐才會喜歡上當年的那個窮小子。

 知道秦嵐的用意,李富貴便上樓換了身衣服。

 原本秦嵐是準備帶李富貴去自己平常總去的沙龍里改頭換面一番的。

 可當李富貴換好衣服從樓上走下來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