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圭山 作品

215這就是共同財產嗎


 在宋星葉的父親,宋懷峰叔叔的幫助下,創立公司的手續很快辦妥了。

 嵐哲科技,註冊資金十萬元,大股東是崇開科技有限公司,出資十萬佔股70%;沈嵐算是技術入股,佔30%——不出一分錢就拿到股份看似是佔了便宜,但接下來公司要做的遊戲主要是她在操心,活以後都是她乾的。

 在佔股比例這方面,沈嵐並沒有跟他爭。具體誰吃虧誰佔便宜,現在當然是看不出來的,而且許哲和沈嵐都不想在這種事上佔對方的便宜。

 所以劃定比例的時候,沈嵐是往低了要,許哲往高抬,又是一番妙趣橫生的‘談判’場面。

 當然,關於這個名為沈嵐的合夥人,宋懷峰暗暗猜測過她和許哲的關係。不過許哲只是簡單解釋了一下她是noi競賽銀牌選手,宋懷峰便沒有異議了。他對信息學競賽瞭解很少,但也大略知道國獎銀牌的價值。

 那可太有份量了……

 嵐哲科技成立之後,許哲立刻用這家子公司的賬戶,網購了一臺筆記本電腦。

 考慮到以後沈嵐要繼續住校,有一臺隨身攜帶的筆記本當然更方便她工作。

 到貨的這天早上,沈父還沒有出門。他剛剛換上了騎摩托車時慣常穿的皮衣,就看到女兒在家門口簽收了一件快遞。

 關上門,沈嵐抱起紙箱轉過身,就看到了面帶好奇的父親。

 少女歪了歪腦袋:“有什麼問題嗎?”

 沈父指著箱子:“這個外包裝你抱進去幹嘛?”

 沈嵐思考了一下,意識到自己確實沒必要把快遞紙箱拿到臥室裡去,完全可以在門口拆開箱子,只拿電腦。但出於這兩年養成的習慣,她不太想讓父親知道。

 可實際上,根本瞞不住。因為沈嵐距離十八歲成年還有幾個月,註冊公司的時候還拜託老爸出面了。

 所以此時沈父一下就能猜到:“是不是你那個公司需要的東西?”

 見實在沒法瞞,沈嵐便放下了紙箱,就在門口把它拆了。

 沈父看到裡面的東西,不禁有些震驚:“筆記本電腦?這東西不便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