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大龍 作品

第176章 三法司齊聚,到底殺還是不殺!(第2頁)

 “其次,他惡意傷害伯父葉建剛一家三口,和他小姑葉志娟,造成四個無辜百姓受到不法侵害。”

 “最後,在犯下傷害罪後,又惡意逃避交警盤查,鬧市飆車,引發全城騷亂!”

 “況且,在殺害孫喜財之前,他不顧江城看守所所長和管教多次勸說警告,依舊出手殺人!”

 “此人主觀惡意極大,沒有絲毫悔改之心。所行所為全然為一己私心,再加上他犯下諸多罪過,還不足以判處葉城極刑嗎?”

 “當然,不足以!”

 這位檢察官話音一落,又一個法官站起了身。

 “眾所周知,葉城立下的功勞之多,世所罕見!”

 “依照刑法第78條規定,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第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葉城在盛鑫金店,阻止趙將驢等人持槍搶劫,避免了一場重大經濟損失,保護了幾十名被困人員!這是他立下的功勞之一!”

 “第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葉城在第一次死刑被中止後,發現同監室嫌犯沈子虛,涉嫌七省六死六死驚天大案,他親自參與審訊緝拿,成功解救被困人質,這還不是他的功勞之一?”

 “第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這一點想必我就不用多說!諸位應該都知道他參與了什麼樣的項目,讓中科院所有院士,心甘情願成為他的助手,這還不是他的功勞之一?”

 “第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葉城在被鷹醬佛伯樂劫持期間,途徑龍緬雷區,為防止受害群眾被炸身亡,主動擔任尋路嚮導,救下數十名受害群眾,這還不算他的功勞之一?”

 “第五: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葉城擒拿鷹醬佛伯樂喬治、程俊,成功帶回C17運輸機和主戰坦克!”

 “這要是還不算有重大貢獻!那麼,我無話可說!”

 說著,這位法官直接坐回原位。

 現場,一片死寂!

 有不知道葉老哥功績的人,聽著這位法官的話,震驚的張大了嘴。

 更多知道葉老哥功績的人,依舊是一臉震撼。

 娘咧!

 刑法78條,一共規定有六條減刑的辦法。

 葉城啊葉城!

 你特娘一個人就佔了五條啊!

 也就最後一條。

 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要不是時間不允許。

 恐怕你還得裝一個大逼!

 立下這麼多功勞,若還是不能被減刑?

 天理不容!

 所以,這位法官說完之後,全場陷入一片死寂。

 半晌,愣是沒有一個人敢起身發言。

 眾人又將目光看向總警署派來的專員。

 哥們!

 你們總警署也別光喝茶水啊,站起來放個屁啊。

 專員孫正義一臉媽賣批,渾身不自覺的抖了兩下。

 靠!

 看我幹啥!

 讓我起來聲討葉城?

 怎麼可能啊!

 這位葉老哥,用最悲壯的手段,拿下我們單位一頭巨虎。

 本身,就受到整個警界敬仰。

 屬於唐警監的人,或者被孫喜財案牽涉的人,全部一網打盡。

 我們總警署,怎麼可能要求判葉城死刑?

 如今,檢察署這邊如此憤慨。

 最大的原因,恐怕還是這場浩劫波及到了檢察署吧。

 孫正義聽說,有不少檢察大佬,正在規定時間,待在規定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