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啥名字要 作品

早已廢棄的棋子(第2頁)

 妖神天庭手下的所謂妖王,怕是隻有被扶持統一海域,身體結構怎麼看也不是食物鏈頂端的龍王是真的在幹實事了。

 其他的妖王雖說不幹實事,但也不能什麼都不幹。那豈不是公然抗旨,怕是會被妖神天庭找麻煩。所以,像這個被安排到這連城核心區,放在那裡什麼都不管的棄子就出現了。

 不過雖說是棄子,妖王還是考慮到要一勞永逸的。一件事如果需要頻繁維護,那就會直接長期佔據一個事件,大幅造成佔用,埋下一個雷。妖族人口也是生出來的,在人口基數不大的妖王這裡,頻繁換人可是大忌。

 於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棄子,只有應付上面問的話的時候才會稍微用一下的超長待機位就出現了。

 要長期放在那不管的棄子,最好的人選,自然就是沒有家人的。

 於是,一個超級小,基本上和被頂替的那位小朋友一樣大的小狐狸,就被安插到了這裡。

 “要不就留個畫像,咱們先回吧?”

 那本來是玉娥的媽媽低頭向變得和玉娥完全一樣被起名叫清羽的小狐狸精問道。

 “不用了,第一次來這,到處看看也好。”

 那小狐狸精竟一點不著急回去還想留下來。

 回去其實也沒什麼妖怪會接應她,要是這裡派出什麼能看出它不是人的人去了那小鎮收集情報,它怕是要直接出事。

 而且它也幾乎沒怎麼在妖怪的聚居地生活過,快十年了,相比於直接把他當棄子的同族,他更適應人類這裡的生活。

 這個“他”的用法,雖說對於動物該用它,但這裡用他實際上有著另外一層意思:

 這個被派來當了快十年小女孩的狐狸精,其實是個公的。他那些文化與人類完全不同族人們完全不管他的性別,直接就給它安排過來,只想著年紀小了和人類一起長大學習,破綻會更少,就直接完成了選擇,完全不管這個小狐狸精的個人想法。

 以前,他的想法從來沒有什麼意義。不管是在以前的族裡,還是安安靜靜地混在異種的異性群裡,他都只能把想法停在腦內,就算被身邊的人們驚為天人,當做那一代他們鎮裡最強的人,也只能儘量低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