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姆雷克撒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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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他們拒絕了凱的好意。

熱浪狠狠的呸了一聲!

“想讓我投降?做夢!想抓我,那就來吧!”

熱浪一直比較莽,但他不是沒腦子。其實他知道,這次算是栽了,不過面子還是要的。所以他真沒打算死扛,只是場面話而已。出來混,不就是為了這點東西麼?

難道別人說一句投降,他就真的投降?

太沒面子了。

當然是刀抵到眼前了,該投還是會投的。

斯奈特沒說話,他也在評估,能不能跑,要是不行的話,投了也就投了。

他是聰明人。

聰明人一般比較惜命。

可惜,他們忘了一個人的存在。

天氣巫師,馬克·馬東。

這傢伙是真不想被抓。一來,他真不想進監獄。他是真正的亡命徒,情願死都不願意被關進監獄!他和他的弟弟,跟西部片的匪幫一樣,一路從美國東部搶劫到美國西部,這種流竄搶劫,其實已經很古典了,現在一般不怎麼流行。

因為這種流竄作桉,註定只能搶那些小銀行,而小銀行現金一般不多。畢竟美國地廣人稀,很多小鎮就一家銀行,這種銀行一般就一個老頭當保安,兩個大媽櫃員,現金真心不多,畢竟現金交易就那麼多,銀行不需要準備那麼多儲備,弄不好還沒槍

搶了也沒啥油水。

而且還危險,要知道西部那些小地方,都是紅脖子,鐵鐵的擁槍派,哪怕是加州,那些小鎮地區,也是人手一支槍,更別提其他地方了,沒辦法,民風彪悍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就是美國真的地廣人稀。美國大城市都警力稀缺,更別提那些小地方了,那裡的人,恨不能一戶人家離另一戶人家一公里,這種情況,你要是沒把槍,真的很難保護自己……至於等警察,特麼最近的警察趕過來最起碼都要十分鐘,真的傻乎乎報警等警察來,只能讓警察幫忙收屍了。

所以他們是真的需要一把槍。這已經和意識形態沒什麼關係了。

所以美國鄉下人真的很彪悍。

他們這種流竄搶劫的,弄不好就被哪個二愣子拿槍突突了。

別小看那些鄉下人,他們甚至寧願自己生活的差一點,都樂意買一把好槍!所以看到那些老鄉唰的一聲從車廂裡掏出一把自動步槍,千萬別奇怪。雖然法律規定,民眾是不能買自動步槍,但……誰特麼在乎?

那特麼可是鄉下!

所以當馬東兄弟決定走上這條路之後,兩人就做好赴死的準備,活到哪算哪。

更何況,馬克想著,自己如果被抓了,那他不是永遠也別想找閃電俠報仇了?

所以,不行!

死都不能投降!

“去死!

!”

於是馬克決定跑路,當然,跑路自然不可能立刻轉身就跑,那是活靶子。所以他決定先攻擊,把那群混球搞的手忙腳亂,再跑路!

至於那些外星武器……雖然很可惜,但他拿到了單兵機甲和手裡的重力槍,也不算空手而歸,這兩樣武器夠用了!

轟隆隆!

馬克的外號叫做天氣巫師,能得到這個名字,自然是有原因的。他可以超控空氣中的水汽和電子,從而製造一系列的自然現象。比如能夠製造霧,雷電,風,雨等任何類型的天氣模式。他也可以將天氣局部化,製造冰雹,暴風雪等破壞性天氣,以及其他自然現象如龍捲風和地震等。同時天氣巫師也能夠輕微控制磁力,並可以操縱地球的磁場。

所以他可以操控氣流讓自己飛起來,也可以製造雷電,製造雨壁,可以進行防禦或困住對手。製造大霧,使對手視線受阻。

當然,在這種地方製造雨幕,有點困難……這裡特麼是地下金庫,做過防水措施,裡面的水汽太少,所有水汽匯聚在一起,還特麼不夠一口喝的,製造狗屁雨幕,連霧氣都製造不出來。

沒辦法,他的能力就這點不太好。地理條件限制太嚴重了。

所以他製造了閃電!

當然這沒有奏效,凱一揮手,將閃電全部匯聚在了自己手上。

凱雖然沒有完整的神職,但他好歹覺醒了神性,和戴安娜一樣,算是半神。但好歹也掛了個雷神的名頭。這點雷電對他無效的。